乌海市印刷厂在转制过程中,遭到部分职工反对,这些职工认为厂领导有违法行为。为了保全证据,他们把财务室的电脑、保险柜、记账凭证等物品转移,其中两名职工为此被警方拘留。
12月13日,记者收到乌海市印刷厂职工王文润、李雪莲等4人送来的一些举报材料,他们认为厂领导有违法行为。 王文润和李雪莲说:“我们把乌海市印刷厂财务室的电脑、保险柜、记账凭证等物品转移了,然后委托宁夏正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查阅了厂里2000年1月~2005年12月的账目,目的是要查清厂里的资金流向情况,掌握厂领导的违法证据。宁夏正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报告书后,我们就开始到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乌海市经济委员会一位副主任在接受采访时,给记者提供了一份乌海市印刷厂的转制材料。这份材料显示:乌海市印刷厂属于集体企业,2004年开始启动企业转制工作。全厂160人中有128人签字同意转制,并且领取了置换金。未签字的有32人,他们觉得置换金太少,有部分职工要求入股,但是因为企业放长假,企业领导答应开工后再入股,资产评估可以复查。对此,这部分职工不服,开始上访。今年5月22日,32名职工联合起来将厂区大门封堵,直到11月。期间,乌海市经济委员会成立工作组多次对此事进行调解。11月8日,乌海市经济委员会工作组下发通知:现行转制暂停;对企业经营、土地、资产等进行评估和审计,依据评估和审计结果,经过广大职工讨论无异议后进行转制;自通知发布起48小时之内,厂区现有人员撤离企业大门,清理现场,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在此之前造成的经济损失不予追究任何责任;如果不按时离厂,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相关责任人赔偿并且追究法律责任;恢复正常生产后,每个职工其主体身份不变。
据乌海市海勃湾区公安分局史副局长和治安大队的负责人介绍,“通知下达后,这些职工并不配合,他们的一些行为已经导致企业6个多月无法正常生产。无奈我们采取强制措施进入厂区,当时也没有发生什么冲突。我们发现财务室的物品和厂长办公室、业务室的物品已经被转移后,立即将此作为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我们对32名职工多次进行询问,希望他们交回转移物品,采取合法的手段举报。我们还承诺可以找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录像,保全证据。可是32名职工一直不把这些转移物品交出来。经过慎重考虑,12月12日,我们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将职工周淑兰和张玉莲刑事拘留。”
为什么不上交材料给有关部门,通过正常渠道查清事实?王文润和李雪莲说:“不交出这些凭证是因为不信任有关部门,怕他们得到材料后采取应对措施。”口文/本报记者邢斌责任编辑:gz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