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男砍断女友双手领刑15年 母亲资助儿子逃跑同获刑
“员村砍手案”一审判决,帮助儿子逃跑的余凤英因窝藏罪同时获刑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穗法宣)
只因提出分手,年方21岁的湖南女孩小丽被男友将双手齐腕砍下,此事曾一度震惊社会各界(本报8月24日曾有报道)。前日上午,砍断女友双手者成建华被广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而事发后先资助儿子逃跑后又劝说儿子自首的母亲余凤英犯窝藏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2个月,两人均因自首获得了法院的从轻处理。
狠心男砍断女友双手
2005年10月30日下午6时许,居住在天河员村二横路程介新村某出租屋的湖南籍女子小丽,因与同居的陕西人成建华感情破裂,返回出租屋收拾物品准备搬离。期间,双方发生激烈争吵,成建华还一度跪下哀求女友不要离开自己。看到自己下跪仍没有挽留住小丽后,恼羞成怒的成建华一把将小丽推倒在沙发上,随即奔进厨房拿出一把菜刀,将小丽的双手按住,挥刀将其双手齐腕砍断。次日凌晨3时,小丽用牙齿开启房门呼救,房东闻讯后立刻报警。
而案发后,一起居住的成建华母亲余凤英立即授意妹夫到银行取出1万多元资助儿子一起逃往北京。2005年11月12日,在余凤英的劝说下,成建华前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派出所投案自首。
逃跑后自首母子获刑
前天上午,广州中院经过审理认为,成建华无视国家法律,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一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余凤英明知成建华是犯罪的人,仍为成建华提供财物逃匿,其行为构成窝藏罪。但两人在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认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均可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此外,成建华还须赔偿伤者经济损失37.26万元。 (责任编辑:郑小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