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本月起,上海市各级检察院的反渎职侵权处(科)统一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这一举措引来各方关注。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厅副厅长宋寒松说:“反渎职侵权局的成立,不只是‘改名’这么简单。 它表明检察机关正努力建立‘上下一体,区域联动,指挥有力,协调高效’的反渎职侵权侦查办案一体化机制,加大了反渎职侵权工作力度。”
地方各级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机构统一更名,是最高人民检察院2005年5月通知要求的。目前,在全国32个省级检察院中,已经有24个省级院成立了反渎职侵权局。有55.9%的分州市院、40.5%的基层院成立了反渎职侵权局。
与机构建设相伴随的是,今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渎职侵权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立案标准的明确有利于打击这类犯罪。
据最高检反渎职侵权厅统计,今年1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5715件7082人。这些案件造成重伤660人,死亡425人,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5.5亿余元,检察机关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64亿元。(据《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