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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砍手前,贺银丽(右二)和成建华(右一)一起为同事庆祝生日。贺银丽说:“其实当初我们真的相爱。”用脚练习写字,贺银丽说要“生活自理”。
本报讯(记者毕征、练情情通讯员穗法宣)“37万余元就怕是一个数字,也许我一分也拿不到。”被男友残忍砍断双手的20岁少女贺银丽很是担忧。前日,恋人分手砍手案一审宣判,贺银丽得知其前男友成建华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并须向自己赔偿37万余元。
案情回放:
疑女友有新欢用菜刀行凶
2005年8月起,成建华与女朋友贺银丽、母亲余凤英一同租住在天河区员村程界西村上社一出租屋内。同年10月30日傍晚,贺银丽与成建华赌气回出租屋收拾衣物准备搬到公司的集体宿舍居住,成怀疑贺另有男朋友,与其发生争执,成在挽留未果的情况下,在厨房里拿出一把菜刀冲向贺,其母余凤英见状上前阻拦,但被成推倒在地致头部、手部受伤。
成用菜刀将女友的双手自腕部砍断,其本人的左手拇指也在争执中受伤。之后,成留在屋里看守身受重伤的女友。次日凌晨1时许,贺昏迷之际,成锁上房门与母亲逃离现场。贺银丽醒来后发现屋里没人,用嘴开灯、开门,找到房东帮忙报警,从而获救。
案发当夜,成建华母子俩在广州火车站附近一家小旅馆住了一宿。中午,余凤英授意其妹夫从银行取出15083.24元,以此资助儿子逃至北京市。11月12日,逃亡13天后,在余凤英的劝说下,成建华同母亲一同前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派出所投案自首。今年8月23日,贺银丽在广州中院的法庭上亲眼目睹成建华母子受审,成建华却不曾回头看她一眼。
法庭判决:
成母犯窝藏罪获刑一年多
经法医鉴定,贺银丽的双手上肢损伤符合受锐器暴力所致,并致双手腕部完全断离,伤情属重伤。按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为四级伤残,按工伤事故评定为二级伤残。
前天,广州中院对这起恶性伤害案件进行了宣判。法院认为,成建华无视国家法律,“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一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其母余凤英明知成建华是犯罪的人,仍为其提供财物逃匿,其行为构成窝藏罪。鉴于成、余二人是主动投案自首,故均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成建华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赔偿被害人贺银丽经济损失372658.38元;判处余凤英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电话连线:
左手已萎缩盼赔偿救右手
经过中山三院医生连续12个小时手术后,贺银丽的两只断手被重新接回原位。目前,她左手已大部分萎缩,恢复功能的机会渺茫,但医生说,其右手若再做一次手术,还有机会恢复百分之五十的机能。贺银丽一直寄希望于法院判决能帮助她挽回右手。
前日,贺银丽终于等来了消息。她在广州的表哥在电话中将判决结果告诉了她,令她松了一口气。但很快,贺银丽的律师告诉她,成建华“愿意赔偿,但一分没有”,判决赔偿可能无法执行。记者随即电话采访了贺银丽。
“从法律上说,判决是公正的。但是,我心里不服,15年后成建华可能又是一条好汉,但我失去的双手却毁了我的一生。37万余元的赔偿对我而言,仅仅是一个数字!”贺银丽愤懑地对记者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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