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郭桂花实习生果萍)劫财后杀人灭口的王某、柯某于今年6月19日被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死刑,昨日市中院召开宣判执行大会,大会后,两人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王某、柯某都来自漳浦县绥安镇,去年6月,王某跟柯某提议说去绑个有钱人拿走钱和银行卡,然后把人杀掉。 两人一拍即合。王某想起曾与之有过一面之缘的蒋某,据说他是在厦某高校搞IT的工程师,应该挺有钱。王某跟柯某租了辆轿车,开始实行他们的杀人劫财计划。
去年10月7日,王某打电话给蒋某说海沧厂区的监控器坏了要他来帮忙修理。第二天22时许,两人开车来到厦门大学附近,王某打电话给蒋某说开车来接他去修理海沧厂区的监控器。蒋某答应了。当车子开到海沧区古楼村古楼社公路边时,两人突然停车,并用事先准备好的胶带把蒋某绑了个结结实实,然后抢走他身上的1400元和一部手机。随后又在柯某的殴打、威胁的逼迫下,蒋某说出了自己建行卡的密码,卡里的1300元被取走。
去年10月9日,蒋某被两人带到了广东省饶平县。两人逼迫蒋某以其父病重急需手术费为由,要朋友给自己转账59900元。收到钱后,两人立即将蒋某带到事先踩过点的漳浦县石榴镇澎水水库后山上,然后两人一个用手掐、另一个用T恤衫勒其脖子,把他勒死。两人将尸体装进后车厢,运到该县石榴镇象牙村半山腰处抛弃。为毁灭罪证,两人还将作案工具及蒋某的手机、身份证等随身物品烧掉,之后又回到抛尸地点用草盖住蒋某的尸体,然后逃离现场。
去年10月12日,史某见丈夫出门后迟迟不归、杳无音讯,就报了警。去年11月22日,王某、柯某被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