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文弈榛子)高速公路惊现轮胎,准新郎慌忙躲避,车损人亡——虽是意外事故,天灾得由人来担责。记者昨日获悉,集美区法院判定高速公路的管理方赔偿死者家属15万余元。
元月12日晚上9时左右,小尤驾驶一辆小轿车,从漳州沿泉厦高速公路往泉州行驶。 他突然发现路上冒出一个轮胎皮,他急打方向盘闪避,车辆失控撞到右护栏后翻车,小尤当场死亡。据说,当时家人正在为二十多岁的小尤筹备婚礼。
高速公路上怎么会出现轮胎皮?据路政巡查记录,事故当天,同路段也发生了一起追尾事故,破车胎皮可能就是这起事故遗落的。半个月后,交警部门做出结论,认定这是一起意外事故。
起初,小尤的父母把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福高速公司)告到法院,这段高速公路是由福高速公司投资建设的。后来,福高速公司申请将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福发展公司)追加为被告,因为福高速公司后来将这段公路的所有权和管理权都交给福发展公司了。
小尤的父母说,两被告没能履行修缮和巡查的职责,对路面存在的障碍物(丢弃的轮胎皮)未予及时处理,才导致他们儿子惨死。
既然是意外事故,死者只能自认倒霉吗?据交警勘查,小尤未发现有违章。法院认为,高速公路是一种全封闭的、供车辆高速行驶的道路,这就决定了高速公路应具备高速公路通行技术标准和良好的通行环境。而福发展公司没能及时清除高速路上的障碍物,这种重大的安全隐患对驾车人的生命及财产已构成了重大威胁。也就是说,福发展公司的管理存在重大瑕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