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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他与人合伙抢劫后为逃避打击流落他乡,在外逃避的日子让他惶恐不安,10年后,他决定向警方投案自首接受法律的处罚。昨日下午,在家人的陪同下,他到开阳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为“显摆”,他向路人挥木棒
在开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记者见到正在接受民警询问的杨光复(化名),他很平静地讲述了他10年前的一幕。
杨光复自小生长在开阳县高寨乡一个村落里,只读了初中一年级。1996年夏天,杨光复在同乡马某的邀约下,跑到浙江一个工地上做工,一个月后,将身上所带的钱花光后,忍受不住异乡的孤苦和辛劳,两人相约又回到开阳。
杨光复说,就在回家的乡村小道上,马某告诉他,去浙江回来一分钱都没赚到,回家后连烟都掏不出一支给老乡抽,多没面子,干脆搞点钱买烟,听了马某的话,他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正好有一个人经过,他和马某就用木棒将路人打翻,由马某对倒地路人进行搜身,随后,马某给了他600多元钱。
怀揣600元,他开始逃亡
马某将钱交给他的一瞬间,他就改变了要回家“显摆”的想法,他当时就想,事情总会被发现的,不如跑,就这样,他怀揣抢来的600多元开始潜逃的生涯。
他先到湖南,在工地上干苦力,在街上当挑夫,又到浙江,还是重复出卖苦力的工作,见到警车就躲,做梦都梦见自己被抓进监狱中。在一天天的惶恐和不安中,时间就过了10年,杨光复觉得自己慢慢变老。
前段时间,知道他行踪的姐夫让他还是回家投案自首。杨光复开始变得更加不安起来,经过长时间的思考,他做出了让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决定:回家自首。
他回到开阳,在家中住了一个星期,陪伴母亲并做老母亲的思想工作,最后在姐夫和哥哥的陪同下,走进县公安局。
奉劝同龄人:不要走错路
在回首自己的逃亡生涯后,杨光复流下了忏悔的眼泪,称他触犯了法律,走错了路,应该受到惩罚,悔不该当初,悔不该畏罪潜逃,只希望早日“进去”,早点出来。
杨光复奉劝同龄人,不要走错路,走错路做错事的人要尽早争取宽大处理,早点回归正道。
当日,开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即为杨光复办理刑事拘留手续,开阳县公安局副局长周永斌称,杨光复抢劫案件已经在公安机关备案,其在犯案后潜逃、潜逃后自首同样要被追究法律责任,法院在量刑时会酌情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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