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丈夫刘健在婚前以拍摄裸照的方式逼自己结婚,女青年方丽向西城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姻关系。记者今日获悉,法院认定了刘健胁迫方丽结婚,违背其真实意愿,在俩人结婚四个月后,撤销了这段婚姻。
方丽和刘健因为工作关系相识,虽然刘健公开追求方丽,但双方一直是普通朋友关系。 一次,方丽到刘健家做客时突然生病,刘健陪着她到医院看病,并以照顾她的理由说服方丽在他家中留宿,几天后,刘健趁方丽服药后处于半昏迷状态下,强行给方丽拍下裸照。方丽清醒后十分气愤,但刘健以公开其裸照胁迫方丽与其确立恋爱关系并最终逼着她和自己走进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在庭审过程中,方丽提交了充分的证据,而刘健也当庭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因此法院认为,刘健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方丽裸照,并以此胁迫方丽与其结婚,违背了方丽的真实意愿,已构成胁迫。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文中人物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