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6日电
人民防空工作是国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下设的“人防办”平时负责组织管理当地的人防战备(主要是防空地下室)建设,战时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的防空袭斗争。
从今年后半年开始,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和临汾市政府不断收到一些企事业单位的投诉信,反映“临汾市人防办”在行政执法中存在严重问题,其主要内容是“对尧都区人防办办理的手续不予认可”,“进行重复收费”等。
尧都区是临汾市的一个下属区,也是临汾市委、市政府的驻地。两级“人防办”居然因为收费发生冲突,令人匪夷所思。
到了“国庆”长假后,这种矛盾发展到了极致:临汾市中级法院介入了这场纷争,对不理睬“临汾市人防办”的临汾八中、天遂电子公司等多家单位进行了强制执行。
随后,一些单位到处上访,临汾市企业家协会等机构也站在“维护临汾软环境”的高度上向社会各界呼吁重视此事。
怪事:基层交了费用,上级机关不认?
一提这件事,临汾天遂电子公司的董事长苏德胜立即火冒三丈。
2000年,苏德胜从行政部门下海,创办了该公司。2005年初,天遂公司投资近千万元,准备在当地盖一座综合性大楼。动工前,该公司按规定办理了所有工程手续。其中就有在“尧都区人防办”办理的人防手续。“尧都区人防办”审核通过了该工程的防空地下室图纸,天遂公司也在尧都区政府行政审批大厅交纳了2.4万元的费用。
2005年4月13日,“临汾市人防办”几位职工突然来到天遂公司的工地上,声称“要查人防手续”。当苏德胜出示了全套手续后,这几位职工又说“这些手续不合法,只有把钱交到市人防办才合法”。
来人还提出,让天遂公司把已经缴给尧都区政府行政审批大厅的2.4万元要回来,然后缴给市人防办。对此,苏德胜断然拒绝。
“这纯粹是无理要求”,苏说,“那钱已进了尧都区财政,怎么要回来?”
此后,市人防办的职工多次到该工地要钱,并强迫该工程停工,“人为造成窝工,严重影响工程进度”。
2005年9月26日,市人防办给天遂公司下达了[2005]3号缴费通知书,要求“缴纳异地建设费171150元”。
天遂公司无奈搬出了《人防法》。按照法律,建设单位只要同步建设了可供防空的地下室,就无须再缴纳异地建设费,“我们的防空地下室是钢筋混凝土的,花了100多万”;但对方根本不听,声称“不管你们修不修,你不交钱,我让法院执行你们”。
今年6月12日,天遂公司突然收到临汾市中级法院的行政裁决书,裁决书中声称该公司“未依法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未按规定向临汾市人防办缴纳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违反了《人防法》;准予强制执行[2005]3号缴费通知”等等。
对这份行政裁决书,苏德胜用“毫不负责” 来形容,“法院行政厅不做任何调查,就认定我们没修防空地下室?”
苏德胜找法院交涉,得到的答复却是“你把交到尧都区的2.4万要回来,交到市里就没事了”。
今年10月12日上午,临汾市中级法院和市人防办将天遂公司的一辆货车强行扣走,双方险些发生流血冲突。
至此,苏德胜开始到处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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