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买了一年,因为经常死机等问题,两次送去维修的时间竟然长达5个月,找到商家要求退机或换新手机却遭到拒绝。近日,为这事一直郁闷的王先生将开发区一家手机经销店投诉到开发区消协。
王先生称:“年初我在开发区一家手机店买了CEC-TQ600手机。 使用时,手机经常出现白屏、死机等问题,多次送去维修。其中有两次累计维修的时间长达5个月,而且至今还没修好,关键是给我工作和生活带来不少麻烦。这事儿太让人上火了,我要求退款或换新手机。”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经过调查核实认为:依据我国《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三条和第十六条规定,在商品“三包”期间因商品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不能正常使用或经多次维修仍不能使用的,商家应予以退货或更换新机处理。
经调解,商家最终同意给王先生换新手机,王先生终于满意而归。记者 李俊玲 通讯员 刘家游
编辑:傅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