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 刘春斌通讯员黄勇)不履行申报排污登记义务,不执行环保部门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前日,天门一砖瓦厂负责人刘某,被该市法院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8000元。
据查,该企业自开业以来,长期排放粉尘污染周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