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岁的出租车司机马连华,因不满同事将他找过小姐的秘密告诉了自己侄子,一怒之下于酒后持刀刺死同事。近日,顺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马连华有期徒刑13年。
今年5月6日下午4时,马连华酒后驾驶出租车打算和同事张某一起去足疗店洗脚。
法院认为,马连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记者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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