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晨报》报道 情妇给情夫的妻子发送数十条黄色骚扰短信,法院认定构成性骚扰,判令情妇赔偿2000元。
陈女士与王先生是原配夫妻,刘某则是王先生的情妇。去年9月起,王先生和刘某断绝来往。
从去年10月起,不甘心被“甩”的刘某不断地给陈女士发信息,内容大部分为自己与王先生的交往情况和发生关系的细节,内容粗俗下流,使用大量淫秽语言和污辱性语言,有时一天发送十多条。
法院认为,刘某与王先生通奸,且长期通过发送黄色手机短信的方式对陈女士进行骚扰,造成陈女士精神上的痛苦,故判令刘某赔偿陈女士精神抚慰金2000元。
法官提醒,同性之间也可能构成性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