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近年来,普定县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大力开展拥军优属工作,切实搞好优抚安置工作,着力为优抚对象办实事,呈现出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有力促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该县自2002年底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以来,围绕发展抓双拥、抓好双拥促发展,坚持把优抚安置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若干规定》,出台了《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暂行办法》和《城镇退役士兵优待安置若干规定(试行)》,扎实抓好优抚安置工作。 对农村籍义务兵家属,县财政从转移支付资金中一次性补助3000元,每年发放优待金1500元;对城镇义务兵家属,每年发放优待金200元。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按时足额兑现在乡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以及“三属”人员的抚恤补助,定期定量生活补助金年人均标准分别从国家规定的1848元和1908元提高到1992元和2052元,形成了拥军优属的长效机制。全县1219户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治病等困难基本得到解决。该县除按国家政策接收安置转业干部,解决其配偶及子女的安置及住房困难外,对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和复员军人也进行了妥善安置。
着力为优抚对象办实事。妥善解决军人子女入学入托,对优抚对象,在县内招工、贷款、扶持等方面优先;对残疾军人、烈属、现役军人家属和带病回乡的复员退伍军人,支付因病住院医疗费用有困难的,酌情进行减免;县内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也根据各自特点,建立了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服务组织,为本系统、本单位、本地区的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提供各种服务和帮助;各村组织拥军优属服务队,定期为优抚对象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在乡老复员军人住房困难问题。2006年,该县按每户2000元的标准,解决了35户在乡老复员军人住房困难。
作者:谢平 张烨 陈登祥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