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的万名城镇骨干教师将从明年起赴苏北农村学校,帮助提升教育质量。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获悉,近日,我省决定在“十一五”期间组织实施“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促进城乡、区域教育协调发展。 据了解,支教学校在教师支教期间将按每月不低于500元的标准发放支教教师生活补助费。
据介绍,“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将从2007年开始到2010年底,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遴选千所优质学校、万名骨干教师,与苏北农村千所薄弱学校实行“校对校”结对帮扶、对口支教,全面提升苏北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千所支教学校将在全省城镇优质学校(原则上为原省、市级示范初中和实验小学)中遴选,其中初中450所左右、小学550所左右;千所受援学校主要在苏北5市农村最薄弱的初中和小学中确定。
省教育厅有关人士透露,城镇优质学校对苏北薄弱学校的支教方式将采取选派教师支教、安排受援学校教师来校短期学习、联合组织集体备课、共同开展教科研课题研究、共享校本研修资源和课程改革成果等多种方式。通过4年的结对帮扶,使受援学校在教学管理、课程实施、师资素质、教科研工作和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有显著提高。支教学校要根据受援学校的实际需要,每年安排3名以上骨干教师赴受援学校支教。支教教师到受援学校承担教学任务、指导教研活动、参与教学管理等。支教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
在经费保障方面,省教育厅、财政厅将安排省级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每年4000万元,给予每所支教学校4万元支教补贴。各地也将给予支教学校适当经费支持。支教学校在教师支教期间将按每月不低于500元的标准发放支教教师生活补助费。支教教师不在受援学校领取任何报酬,工资、医疗等福利待遇以及探亲差旅费等由支教学校发放和报销。
(华中文 孙为立 龚学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