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12月17日电(记者李永文)重庆市工商局近日启动窗口服务质量电子评价系统,服务对象可以通过系统对工商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现场评价,从而提高社会对工商服务质量监督的有效性。
据介绍,服务质量电子评价系统采取“一人一机、一事一评”的方式,将服务质量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个等次。 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完毕,工商人员应通过电子语音提示,请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作出评价。
重庆市工商局副局长李晞朦说,传统的评价方式大多采取当面征求意见、发放征求意见表或定期集中评议等方式,这些方式有个缺陷:企业心存顾虑,纵有不满也不一定敢提真意见。
实行电子评价后,可以从过去少数人参评变为现在的人人参评;评价过程全部由计算机控制,任何一名工作人员都无法知道评价结果,避免了人为因素影响。
重庆市工商局同时规定,将服务质量评价工作纳入工作人员年度目标考核,作为年度评优的重要依据。凡服务质量投诉情况属实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服务质量投诉率、服务满意率、服务承诺率、群众投诉解决率未达标的,取消当事人年终评先选优资格;因严重服务质量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除对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外,将在全系统予以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依法追究纪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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