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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垄断性行业主管部门回应“福利腐败”
新华社发
新华网北京12月17日电(“新华视点”记者李柯勇、陈芳、丛峰)“反垄断”,2006年引人注目的一个关键词条。
6月末,列入立法规划12年之久的“反垄断法”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局长王建明在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一届年会上指出,中国的垄断行业已成为腐败的“重灾区”。
凭借垄断地位赚取高额利润的垄断利益集团,已成为社会舆论的众矢之的。一年来,以反垄断为核心的公共利益事件接连上演。人们日益认识到,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将反垄断进行到底。
声讨“福利腐败”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将矛头直指“垄断福利”现象。温克刚委员说:“铁路公交职工乘车不买票、电力系统职工用电不花钱、燃气公司职工用气有优惠、医院职工看病免挂号……谁给了你们享受‘免费午餐’的权利?”
他指出:“垄断福利”本质上就是一种腐败。这些企业把经营成本转嫁给了社会,加剧了分配不公和国有资产流失。
从两会开始,垄断行业待遇畸高问题受到突出关注。
5月,劳动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披露,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的2倍至3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实际收入差距可能更大。
在社会舆论的重压之下,部分垄断行业开始采取一些举动。3月,国家电网公司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网省公司必须立即停止执行各种名目对系统内职工用电实行优惠的办法”。厦门市公交总公司宣布停用家属卡、监督员卡和优惠卡。而后电力系统又被迫掀起了一场“减薪风暴”。
11月末,劳动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收入过高行业工资浮动比率由0.75降至0.6,就是说,企业效益增长1%,员工工资总额最多可增加0.6%。
[点评]国家限制垄断行业工资,是今年“反垄断福利”之战取得的成果之一。但待遇受到约束的只是部分行业的少数企业,大量其他垄断行业依然我行我素。一时的减薪,并不能从根本上遏制垄断工资。垄断体制不改,“垄断福利”难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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