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义乌财富大厦吞噬商户3亿资金
洪 亮 孔令泉 发自浙江义乌
自从2005年11月,得知财富大厦经营性质为写字楼而非商铺时,义务市的1000多购房户坐立不安。
2003年9月,浙江省义务市万厦房地产开发公司宣称要建与义务市国际商贸城二期市场相通的财富大厦,义务市一些下岗工人、失地农民争抢预订。当时,国际商贸城在当地人脉鼎盛,一个摊位的转让费达几百万,交了定金的1000多购房户心里美滋滋地做着发财梦。当财富大厦拔地而起后,他们的梦碎了,财富大厦不能经商。万厦房地产公司被推上被告席,要求其返还定金,而开发商称:“说与二期市场相通是项目部搞错了。”
随着开发商法人代表的人间蒸发,财富大厦收取的3亿元定金、挂在法院半年未了结的申诉成了义乌市人们的一块心病。
170万的迷失
2006年11月28日,义乌市稠州路,烟雨朦胧中高矗的财富饰品、财富皮具两幢大厦,在二期国际商贸市场大厦(以下简称二期市场)的两端显得格外耀眼。
财富饰品大厦共有14层,有5层在营业。财富皮具大厦也是14层,只有两层营业。这两座大厦内顾客稀少,经营商户们抱怨一直在亏本经营。由于生意难做,他们开始拒交租金。
记者在现场看到,两座大楼的二楼至四楼分别与二期市场连通的地方用墙封死,能拉开的门形同虚设。然而,就在门的另一头,二期市场内人声鼎沸,生意红火。
一堵墙,活生生地将1000多名业主的发财梦挡在了另一头。当中也包括刘美君的梦。
刘美君这几天的心情糟到了极点,她甚至开始恨自己不该有经商的念头。如果不拿170万去买财富大厦的摊位,儿子现在肯定满脸阳光地出现在大学校园,自己也不会被义乌市工商银行列入起诉范围,即将成为被告。
而那170万换得的摊位,将来也无法与义乌市最红火的国际商城几百万一个的摊位媲美。一个财富梦几乎在一夜间破灭,留给她的是梦醒前那些精彩泡沫所带来的创伤,不仅背负对亲人的愧疚,还要面对70多万元的债务。她几近崩溃。
两年前,刘美君和姐姐变成浙江省义乌市的失地农民。当紧邻义乌市二期市场的财富大厦发布出售商城摊位时,她们用土地征用款和高利贷买了3楼一个21.7平方米的“商铺”。据刘美君回忆,当时购买商铺的场景非常壮观,有的人不睡觉排队交钱。而吸引这些人争相掏腰包的原因是,财富大厦的1、4号楼(财富饰品、财富皮具)将从即将投入使用的义乌市二期市场两侧拔地而起,并与二期市场打通,形成一体。由于国际商城在当地人脉鼎盛,人们纷纷看好二期市场的消费水平和摊位价值。以致紧邻二期市场的财富大厦摊位费居高不下,并以一楼每间90万元,二楼、三楼60万元,四楼以上30万元收取定金,最高的一平方米定金竟达到13万元。尽管如此,1000余间“商铺”在一天之内被抢订一空,财富大厦的开发商万厦公司收取定金达3亿之多。
这在当地几乎创下了一个奇迹。而财富大厦的用地同样创下了全国县市级地价的最高纪录。
财富大厦的雏形
财富大厦隶属于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骆有才,因其开发房地产起步较早,义乌市许多标志性建筑都出自他的靡下。
2003年9月10日,义乌市政府拍卖与义乌国际商贸城二期市场相连的6块地皮,万厦公司以6亿元的高价夺得1号楼和4号楼用地,每平方米高达21.6万元。拍卖中标后,万厦公司于同年9月12日开始在义乌日报做广告,称万厦商务楼(财富大厦)将打造世界一流的商务平台,集国际贸易、商务办公、产品展示、商业门店、网络信息于一体,商业价值不可估量,是造就亿万富翁的黄金宝地。
“广告图上万厦商务楼(财富大厦)与二期市场相通,谁都知道这是一个巨大的商机。”但是,人们并没有马上被利益冲昏头脑,他们明白,二期市场与万厦商务楼(财富大厦)是两个业主,按照当前商业竞争的形势,国际二期肯定怕财富大厦抢了它的生意,何谈相通?于是,人们找到骆有才,得到的答复是二三楼绝对相通,还可以共享二期市场每天几十万的客商人流。
这个消息一时间在义乌市炸开了锅。当时,义乌国际商贸城一个摊位的转让费就高达几百万元,现在看来,这也是万厦商城一个攀高利益的卖点。
2003年9月29日,万厦公司开始收取定金,并为购房户提供了大厦的平面价格图。各商铺价格不等,大厦的二、三及第四层也当作与市场相连通进行定价和出售。在预订书备注栏上明显标有:四层今后如增加与市场之间的通道,则该层房价按本预订房价上浮20%。最后,购买四层商铺的购房户除交纳原房价外,也交齐了上浮20%的差价。
同年9月30日,万厦公司与义乌市土管局签订了土地出证合同,交纳了土地出让金6亿元,其中一大部分来自购房户的定金。万厦公司在没有取得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便开始了售楼。
“商铺”变成写字楼
2004年1月,万厦公司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同年4月下旬,购房户们与万厦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购房户们在合同的附件上看到,财富大厦二楼和三楼与二期市场之间有连廓,连廓上也有“商铺”出售,但合同书上显示整个大厦为综合用地,商品房的用途为商务写字楼。“商铺”变成了商务写字楼,购房户颇感不解。
王素芬也是购房户,在得到万厦公司“相通”的肯定答复后,一直关注这个问题。她说在2004年财富大厦封顶时,还没有看到大厦与市场相连的门开起来,就去问万厦公司,对方答装修好就会通。之后,王素芬果然看到有门框,而且二期市场与该门连接的地方摊位空着。王素芬放心了。
一切似乎是购房户多虑。
2004年10月,二期市场开业。财富大厦的购房户们像自己开张一样喜气洋洋。
2005年9月,万厦公司交给了购房户们一份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上面写着该大厦房屋作商铺销售、使用。然而到了同年11月,就在财富大厦交付一个月后,原先财富大厦二三楼与二期市场连接处一直空着的摊位被国际商贸城拍卖。购房户们担心的问题终于出现,财富大厦、二期市场本身就是两个世界,根本不能相容。
这一消息像一声惊雷,在购房户中炸开。而此时的骆有才已从人间蒸发。
刘美君听到这个消息时差点晕倒。她到万厦公司没有找到骆有才,就到骆有才住宅蹲点,从早上5点到晚上12点,一连五天,仍然没有见到骆有才的影子。
随后,业主们发现财富大厦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不出来,向市长信箱反馈,答复是财富大厦的用地性质不能办理个体工商执照。业主们到市建设局咨询,才知道财富大厦用地性质是综合用地,并注明是写字楼。
“这时候我们才知道受骗了,我们花天价买下了既与繁华市场不通又不能当商铺的房子,今后如何还清欠下的债?!”刘美君悲泣万分。
众多的业主们拒绝办理交房手续。万厦公司又承诺将购房户的房子由物业公司帮助出租三年。无奈下,购房户们与万厦公司的物业公司签了出租合同。但出租的情况并不理想,由于财富大厦与二期市场无法连通,加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不出来,经营至今生意惨淡。
今年4月26日,刘美君向义乌市法院起诉万厦公司,要求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返还购房款170万元,并赔偿损失29.9万元。
在刘美君之后,陆续有近30名购房户起诉万厦公司,有的要求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有的要求返还定金。
购房户认为,万厦公司在义乌日报刊登的广告存在虚假,把写字楼说成是商业门店更是欺诈。由于万厦公司的欺诈、误导以及销售中的违法行为,使购房户们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依法予以撤销,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开庭时,万厦公司称,财富大厦的土地使用性质为商务综合用地,合法取得大楼使用权的经营者只要具备了其他法定条件,完全可以申领相应的营业执照。对财富大厦与二期市场连通问题,万厦公司并没有实施欺诈。因此,购房户要求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于法无据。
而义乌国际商贸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在2003年7月22日对二期市场建设规划补充说明中明确写道:“连接体(骑)与市场之间不得开门,若要开门,需双方协商解决。”指挥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里的“双方”就是国际商贸城与万厦公司,为开门的事市政府曾专门召开过协调会,后来明确不能开门。再则财富大厦本身就是写字楼,不是商铺,如果是写字楼那就卖不到这个价。
3亿元何时尘埃落定
骆有才“失踪”后,财富大厦被义乌市的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接管”。虞云新出任万厦公司总经理。而万厦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董事长仍是骆有才。
虞云新出任万厦公司总经理后,组建了新光物业公司并任法定代表人,负责财富大厦的管理。11月28日,《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来到万厦公司,新光集团董事长周晓光给记者留下了一张名片,只字未提财富大厦之事。虞云新助理龚靖国告诉记者,广告上注明是写字楼,商品房使用说明上写成商铺是工程项目部搞错了。虽然没有预售证就售房,这是遵循了义乌房地产开发商们一贯的操作手法。财富大厦的规划效果图上有连廓,没有开门的原因是与商城集团多次协商,对方不愿意。
但对新光公司与万厦公司之间的关系,龚靖国有些含糊其词,他说双方只是合作关系,如何合作,他不清楚。然而据新光公司宣传资料称,万厦公司是新光公司的控股企业,总资产32亿元。财富大厦的购房户说,骆有才是想借周晓光的影响给政府和购房户施压来摆平财富大厦这个棘手难题。
事实上,对这起涉及人数众多、金额达数亿元的事件,义乌市政府十分重视,并已介入处理此事,但至今没有结果。
2006年7月10日,义乌市信访局曾召集有关部门对财富大厦部分购房户信访事项进行协商,并要求有关部门作出处理。但时至今日,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仍未出笼。
11月23日,浙江省建设厅针对财富大厦购房户反映财富大厦合同欺诈问题,要求义乌市建设局在12月15日之前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11月23日,义乌市建设局作出受理意见。
11月28日和29日,记者走访了义乌市信访局、建设局等部门,均没有得到正面答复,有关人员讳莫如深。
财富大厦1000多个购房户中有许多是下岗工人、农民以及工薪阶层,本想着靠摊位来发家致富,却落得个举步维艰,还需按时还贷,有的购房户无法面对现实导致精神失常。
刘美君也有近半年未向银行还贷,她和姐姐一起花170万买下的“商铺”,按揭贷款为10年,每月要交1.1万余元,她现在打工的钱每月只有1000多。由于没钱,姐姐的心脏病手术也只能一再拖延。今年11月初,骆有才亲属去世,刘美君又到骆有才家守了五天五夜,依然未果。12月12日,刘美君接到义乌市工商银行的正式通知,由于半年未付按揭贷款近70万元,银行将提起诉讼。而她的案件,法院开庭半年至今没有作出判决。
“我们那3亿元何时才能有结果?真想死在骆有才家门口。”刘美君抹着眼泪说道。(特别提示:凡转载本稿件,请注明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