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农李红信状告蒙牛乳业公司要求提高牛奶收购价格。12日,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原告李红信是一名伊金霍洛旗的奶牛专业养殖户,所生产的牛奶通过当地一家奶站销往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今年12月6日,李红信以蒙牛公司低于成本价格收购牛奶,造成自己牛场严重亏损为由告到法院,要求蒙牛公司提高牛奶收购价格。
李红信诉称,当地生产每市斤牛奶的成本至少需人民币1元,而被告利用乳品行业的垄断地位,以每市斤0.85元的价格收购牛奶,造成当地养牛户严重亏损,其行为已违背了价格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精神,法院应让该公司适当提高牛奶收购价格。李红信同时提出鉴定申请,要求对当地每生产1市斤牛奶的成本价进行鉴定。
伊金霍洛旗法院经审查认为,李红信与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未签订书面购买牛奶合同,更没有约定牛奶价格。而牛奶的价格受市场需求量等因素影响,随供求关系的变化而不断变化,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收购价格并未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告诉称其牛奶生产成本高并不能排除其管理不到位、饲养不科学等因素。牛奶与一般商品一样,其价格应遵循市场规律,并非法院主管范围,遂裁定不予受理。(乔四厚)责任编辑:wh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