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贪污挪用退耕还林款、粮食直补款57万余元,江西东乡县占圩镇曾家村原支书、村委会主任周考亮被检察机关查办。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监管不力,近年来村干部腐败案频发,中央支农资金已成为一些人侵占挪用的“新肥羊”。
支农资金据为己有
“丧葬费也要盘剥一大半”
据曾家村村委会杨文龙等村民反映,2003年起,周考亮通过伪造与村民签订的《退耕还林承包合同》、虚报退耕还林面积、毁林再造林、良田种树等方式,骗取退耕还林款57万余元、粮食直补款11.7万余元。
村民们反映,周考亮1992年担任村支书以来,大肆贪污困难户的救济款、现役军人补助款,“特困户从民政部门争取到的丧葬费都要从中盘剥一大半”,“死人钱他都敢赚,更别说计划生育罚款了,周考亮甚至鼓励大家超生,然后收取罚款,不开收据”,“还扣押全村村民户口簿,村民要用户口簿开证明就收取每人每次几十至数百元不等的费用。”
东乡县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嵇其成表示,周考亮一案已侦查终结,查明周考亮贪污粮食直补款6.7万元,挪用退耕还林款50.3万余元用于修村级公路和村委会开支,贪污民政补助金的情况也存在。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周考亮的前任、64岁的万二阳说,当年自己推荐周考亮接任村支书时,认为他能力强、脑子灵活,但随着权力逐渐向他一个人集中,其行为也开始一手遮天。
占圩镇一名镇干部认为,周考亮在位时就是村里的“土皇帝”,说的话就是“圣旨”,“他一方面通过一切手段敛财,搞好上级关系,一方面打着党委、政府的旗号打压糊弄百姓,有一套独特的‘统治纲领’。”在已经空无一人的曾家村支部,记者看到墙壁上挂满1998年以来的东乡县“先进党支部”和2001年以来的抚州市(地区)“先进村党支部”的牌匾,地上还堆放着不少荣誉证书。
周考亮一案暴露出的问题在东乡县并非个案。东乡县财政局在对全县各乡镇财政专项资金检查时发现,大部分乡镇都存在村委会挪用村级转移支付资金、退耕还林款、粮食直补款等支农资金,用于垫付水费、抵扣农业税尾欠、“一事一议”、其他税费等现象。有的乡村甚至不将粮食直补存折发到农户手中,五保户供养金也被侵占挪用。
村财监管效果堪忧
“村官”腐败莫成隐痛
据了解,2005年,江西省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55件75人,其中贪污案34件51人,受贿案12件14人,挪用公款案9件10人。
检察机关对已查处的案件分析发现,支农资金已成为村干部职务犯罪觊觎的主要目标,扣留、截留、挪用上级拨付款、补偿款,隐瞒收入不记账、虚列支出、开假票据、开白条等则是犯罪的主要手段。
部分支农资金不仅没有实现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初衷,由此引发的村民上访却时有发生。如樟树市经楼镇原大路村支书陈小龙挪用退耕还林款6.2万元用于自己购买养鱼饲料,并将上级拨给的水毁公路补助款5000元据为己有,引起村民强烈不满。今年4月,陈被当地检察机关查处。
嵇其成认为,周考亮一案暴露出当前一些地方村级组织普遍管理混乱的现状。“村级组织没建设好,必然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造成不良影响。”嵇其成说,一些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即使有些乡镇成立了会计核算中心,但由于很多村委会并不及时将账目上交,对村级财务的监督也就流于形式。
为此,检察机关建议,应彻底改变一些地方村务长期不公开、村级财务混乱的现状,实行财务管理“分权制”,即建立财务审批、记账和保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制度;由财政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将财政监督与监察监督、审计监督、主管部门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强化对支农项目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不定期监督检查,保证支农资金安全运行,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对支农资金进行重点专项审计,防止村干部贪污和挪用;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为乡镇范围内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腐败,应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