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江金骐报道 一名案件当事人,对已生效判决产生怀疑,在他进入法院要求看笔录时,竟然当着法官的面,口吞法院笔录。昨天,东城法院依法对该当事人处以15日拘留处罚。
被处罚的苑某本来是官司的胜诉者,当时,因对邻居乔某的自建房遮挡其窗户不满,提起了诉讼。
乔某误认为法院不再执行本案,随后来到东城法院,要求查看记录有变更协议内容的谈话笔录。
在查看笔录过程中,苑某趁法官不备,突然将笔录撕毁并吞入口中。东城法院当场对其进行了训诫教育,并依法拘留15日。
法官介绍说,以为只要毁坏掉笔录,就可以不承认笔录记载的各种事实,这种想法非常错误,故意损毁案件材料,应依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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