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回应顾雏军“举报信”:
科龙案查处完全符合规定程序
李晶
上周五,针对科龙电器(S*ST科龙,000921.SZ)原董事长顾雏军涉嫌犯罪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期间通过其亲属公开散发的“举报信”,证监会作出公开回应。 顾雏军“举报信”称,证监会对科龙电器实施调查不符合规定的立案程序。证监会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稽查立案程序的谈话》(下称《谈话》),称“科龙电器一案的查处,是完全符合规定程序的”。
《谈话》表示,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证监会制定了具体的证券期货案件调查规则,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的立案过程有明确规定,其基本程序为:证券监管机构有关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核查中,发现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行为时,应当提出立案建议。证监会机关日常监管部门提出的立案建议,会商调查部门,报证监会负责人批准;证监会调查部门可直接提出立案建议,报证监会负责人批准;派出机构立案,由日常监管处室、稽查处室提出建议,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
《谈话》公布了科龙案的立案过程:2004年9月和11月,证监会广东、安徽、江苏、湖北证监局对科龙电器及其部分关联公司进行了两次专项检查,发现科龙电器存在涉嫌虚增利润、披露不实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005年1月,国家审计署将科龙电器2003年涉嫌虚增利润的情况转我会处理。2005年2月,我会日常监管部门根据以上情况提出立案建议,报经有关负责人批准立案,稽查部门随后展开调查,于2005年6月将有关人员涉嫌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于2006年6月对科龙电器及顾雏军等人作出行政处罚。
《谈话》表示:证监会在监管证券期货市场过程中,始终秉承依法行政、忠于职守的执法理念,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查处证券期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每年立案调查和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近百起。科龙电器一案的查处,是完全符合规定程序的,顾雏军“举报信”中涉及我会工作人员的大量不实内容,我们保留按法律程序追究其责任的权利。证监会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执法,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努力维护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李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