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广东个人出省消费又多了一种支付工具——支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支付结算处昨日透露,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从18日起,在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河北、深圳六省(市)试点运行,异地使用支票上限暂定为50万元。
人行方面表示,将于2007年6月底前完成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届时支票将可在全国范围内通用,个人和企业都可实现“一票在手,走遍神州”。银行受理异地支票后,最快1个小时最慢3天款项可到账。
据悉,个人只要有稳定的资产和收入,信用良好,当前无债务纠纷,都可以向银行申领支票进行支付使用。无论是全国性银行机构还是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只要其获准办理支票结算业务,其支票均可以通用。据广州日报今日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