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瑞锋通讯员云雪华)记者昨日从呼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12月12日,呼市土左旗沙尔沁乡原乡长云海生在犯私分国有资产罪缓刑考验期间又被发现犯有滥用职权罪,再次被判刑。
据了解,2002年4月,云海生在呼市土左旗沙尔沁乡任乡长期间,指派时任沙尔沁乡党委副书记的张志峰和土左旗林业局干部田明旺等人违反国家政策给一家农场退耕了524亩土地。 与此同时,张志峰、田明旺等人授意村干部将120亩集体土地冒用个别村民的名义签订了退耕还林合同。其后,他们用这644亩退耕还林土地领取了国家发给的生活补助和粮食补贴,到案发时,共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30057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云海生和张志峰的行为均构成滥用职权罪,田明旺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遂依法判处张志峰和田明旺免予刑事处罚,云海生加上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处罚金5000元。责任编辑:gz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