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蕙)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省政府日前出台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对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粮食产业化经营、粮食市场、粮食安全等领域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和规定,要求全省建立和完善各级粮食安全预警系统。 同时在三年内逐步将分散代储的省级储备粮集中在设区市中心城市,确保省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
市级储备粮不少于10亿斤
《意见》要求,各级部门要加强粮食市场的分析预测工作,完善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防止出现“谷贱伤农”。充实省级储备粮库存,在2006年末使省级储备粮规模达到15亿斤。在三年内逐步将分散代储的省级储备粮集中在设区市中心城市。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原则上应按照省政府关于“市级储备粮不少于10亿斤”的要求,抓紧建立和充实市级粮食储备。省级有关部门要积极指导和督促市级储备粮充实到位。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要按照“面粉5天、大米10天、食油60天的日消费量”的要求,建立一定规模的成品粮油储备。鼓励建立适当规模的县级粮食储备,确保在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等特殊时期当地市场粮食供应。
确定调控预警指标
实施先兆预警
按照《陕西省粮食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全省各级粮食安全预警系统,确定调控预警指标,实施先兆预警。建立健全全省粮食应急体系,制定和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实施办法。各地要重点掌握或指定一批靠近粮源、交通便利、设施较好且常年具备加工能力的大中型粮油加工企业和国有粮食批发、零售企业以及连锁超市、商场及其他粮食零售企业,必要时承担成品粮油应急供应任务。
支持国有粮企跨地区调运和销售
同时,支持国有粮食企业开展跨地区粮食调运和销售,加强陕南、陕北和大中城市与关中产区之间的粮食购销协作关系。有针对性地加强与东北和宁夏的大米,河南、河北、山东、安徽等省的小麦,与青海、内蒙、安徽、新疆等省(区)的食用油之间的长期稳定的产销协作。到主产区建设粮食生产、收购基地的企业,可享受农业产业化优惠政策。鼓励省内粮食销区与外省产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协作关系,市、县政府应给予适当补贴;粮食企业在省内产区建设生产、收购、加工基地的,全省各级财政应给予一定支持。
新闻背景
粮食供需将长期偏紧
国家粮食局:目前完全可以保证市场供应
《全国粮食生产发展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日前正式发布。16日,农业部副部长张宝文就此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虽然目前粮食供需矛盾有所缓解,但产不足需的态势依然存在,国家粮食安全仍存在隐忧。
张宝文说,今后,我国粮食供求格局变化将表现出三个特点:一是国内粮食供需关系偏紧的态势将长期存在。目前我国的产需自给率大体在97%左右。但从分品种看,玉米产需基本平衡,小麦、水稻供求偏紧,大豆存在较大缺口,薯类生产增长较快。从消费用途看,口粮消费有所下降,饲料用粮、工业用粮明显增加。从长远看,粮食生产受资源、气候、技术、市场制约和种粮比较效益影响,产量大幅度增长的难度很大。而随着人口增长,畜牧业和粮食加工业的快速发展,粮食消费量继续增加的趋势不可逆转。因而紧平衡将是中长期我国粮食供求的常态。
二是供求结构变化对粮食安全的影响趋于增强。近20年来,品种间、区域性的粮食供求结构失衡已成为粮食供求矛盾的主要特征。
三是粮食生产重心正在发生新的变化。总体来看,我国粮食流通格局正呈现出“北粮南运”、“中粮西运”的态势,粮食生产地域重心发生了由南向北、由东向中的逐渐转移。
另据悉,国家粮食局局长聂振邦15日表示:“今年我国粮食又获丰收,当年产需基本平衡,目前国家粮食库存充裕,完全可以保证市场供应。”
此前,国家粮食局召开“做好粮油供应工作稳定粮食市场座谈会”指出,目前粮食市场价格上升是恢复性的,价格水平处于合理范围之内。要认真做好各项调控准备工作,落实好必要的调控粮源,当前要重点落实好成品粮储备和小包装粮油货源,保证随时能投放市场。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1月份,我国粮价同比上涨4.7%。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