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张锐在小区内被人用刀刺死,在场保安未上前制止也未及时报警。死者父母为此将物业告上法庭。记者昨天获悉,市一中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即物业公司赔偿死者家属6万多元。
去年6月3日23时40分,25岁的张锐回到海淀区玉海园小区时,在小区里与3人发生冲突。 后对方用刀将张锐刺伤,致其失血性休克而亡。
张锐的父母称,遇害地点离小区保安值班站岗的地方不过三四米。事发时,17岁的当班保安张永强看到张锐遇害过程,不但未上前制止,也没报警,反而因害怕逃离现场。为此,张锐父母表示,他们按时交纳了物业费,其中包括保安服务费。因此以物业公司没有尽到职责为由,将北京市玉海辉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索赔39万多元。
审理后,一审海淀法院认为,本案中造成张锐死亡的直接原因系第三人的侵害行为,现侵害人尚未发现。玉海辉物业在履行保安服务过程中存在过错,其应当对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据此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家属6万多元。
一审判决后,玉海辉物业提出上诉。该公司认为,根据有关规定,经济适用房的业主不享受24小时保安服务。因此,该公司在事件中没有未尽职责的地方。
经过审理,市一中院终审维持原判。判决后,物业公司表示将继续申诉,称保安服务当时已委托给北京振远护卫中心,公司不应为此事背上“骂名”并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