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争慈善捐款达1%GDP
本报杭州讯 (记者 李晔)记者近日从浙江省民政厅了解到,浙江省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年)目前已完成制定。纲要中透露,浙江将推广一批慈善救助“品牌”项目,县以上普遍建立志愿服务组织,到2010年,力争使浙江全省慈善捐款达到GDP的1%。
据《纲要》介绍,浙江的现代慈善事业从上个世纪90年代起步,经过十余年发展,已成为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覆盖城乡的慈善组织及工作网络基本形成,累计筹款25亿元,援助困难群众100多万人次。
据了解,此次《纲要》中的“亮点”在于:将发展志愿者服务组织“量化”,要求到2010年,注册登记社区志愿者占城镇人口的8%;特别倡导提高民营企业家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倡导“企业公民”理念;支持创办慈善福利机构,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采取“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形式;促进劝募市场的形成和发展,落实法律法规关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慈善事业捐赠按规定享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外企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可在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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