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完选战该干啥?这是每次选举落幕后岛内民众都会向政党发出的考问,也是舆论新的聚焦点――
选后,人们当然很希望听到政治人物说出“选举已经结束了,该是做事的时候了”这样的话,但是,话从陈水扁嘴里说出来,反而让人有了一种怪怪的感觉,甚至可以说是“不祥之兆”。 这不仅仅是因为扁出此言的时机是为了回答他选后要不要搬到他在选举中“爱死了”的高雄去住,是为了告诉人们选举语言不可当真,更重要的是在他说这番话的同时,民进党已经开始摆出来的那种“要做事”的架势――
围剿“新潮流”暗打苏贞昌
本周,民进党召开了选后首次中常会。名义上,这次会议是为检讨北高选举而开,但是,它并没有像媒体想象的那样拿扁的贪腐对民进党造成的伤害说事儿,更没有借机向选民释放出任何的“利好”,而是把所有的议题都集中到了2008年选举这一个点上。各路人马围绕党内的“总统”、“立委”初选何时举办、是谢苏配或是苏谢配?诸如此类的命题展开了新一轮的角力。看得出来,北高选战的“快意恩仇”让他们信心陡增,有了一种无法按捺不住欲意“乘胜追击”的强烈冲动,已经在迫不及待地等着下一场选战的到来。
看着民进党这样的表现,有人在表达不满:难道在这些人眼里,除了选举就再没有值得他们去关注的事情了?更多人在担忧:他们会不会将此次选举的结果最终归结为“台独”路线的胜利?会不会出于巩固“深绿”选票的考量而在接下来的一年多时间里在推动“正名制宪”方面迈出更具实质性的步伐?
所以,千万不要仅凭“陆委会”本周放出的一条大陆游客赴台议题“正式坐上谈判桌的时机已快成熟”的消息就认为民进党当局在北高选后会“认真反省”,会把“尊民意”的口号变成行动,会为了岛内的经济发展而对其“轻车熟路”的政经政策,尤其是两岸政策做出什么根本性的调整。
在这次中常会上,人们还看了一个由游锡堃领军、其他派系有力人士鼎力相助围剿“新潮流系”、暗打苏贞昌的场面。这似乎在验证着许多人此前对北高选后民进党内政治气象的一种判断:“明修栈道”的苏“天王”“一哥”位置摇摇欲坠,政治焦虑感日甚一日;“暗渡陈仓”的谢“天王”已现“咸鱼翻生”之势,“趁势而为”将是不二选择;因“被大家都说笨”而哽咽的游“天王”分明看见了借“挺扁”冲击2008的亮光,正迫不及待地要表现自己……这种人人有希望人人没把握的局面所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派系政争加剧,“天王”无暇它顾,还能指望他们中的谁能静下心思考岛内经济脱困、民生改善这些“远水解不了近渴”的事情?
抛“释宪说”解套“机要费案”
本周,心神不宁的苏贞昌“尊扁意”低调展开了他的非洲之行,还特地效仿了一下陈水扁“出访”时的表演套路,也弄出了一出“迷航外交”的戏码。他的这番表现能达成缓解扁苏紧张关系、为自己在党内卡位战中“加分”的目的吗?
事实上,扁和民进党都清楚,他们的当务之急还不是2008年如何布局,而是怎么样抓住借北高选战寻找到的一个可以暂时喘口气的机会,赶紧实施治疗“外伤”的行动,想办法冲淡自己身上的“贪腐”和“挺贪腐”印迹。而这场行动的关键点和最大“胜负手”就是本周开始庭审的“公务机要费”案。
于是,人们看到,民进党内有人抛出了一份“释宪”申请书,其主要观点是“程序上暂时豁免”、“实体上永久豁免”,所运用的解套的“窍门”是:凡“涉及军事、‘外交’或敏感之‘国家安全’机密”,扁有拒绝提出证物的“绝对特权”;由此推而广之,因为难以避免对他的审讯,基于“共同正犯一体性”法理,与该刑事案件相关的共同正犯,也应一并暂时不得追诉、审判,须等其卸任后再起诉。简言之,在陈水扁卸任之前,检调不但办不了他,也动不了吴淑珍,甚至其他涉案人。
岛内分析人士指出,民进党此举是想以此拖住“公务机要费”案的庭审进程,确保曾经发誓“一审有罪就下台”的扁可以体面地“做完任期”,以免对民进党的2008选情造成冲击。其中透出的是一种“我是‘执政党’我怕谁”的狂妄和视“司法”、民意如无物的“胆识”。而这一切的“力量源泉”正是高雄的那场“胜利”。在民进党内的“保扁”派看来,既然“挺贪腐”不影响打选战,那还顾虑什么呢?说不定他们还在后悔,早知如此,何必要等到现在才这么做,让扁为表示自己“尊重司法”说了那么多“违心”的话,授人以说谎的把柄不说,还让党也跟着“失血不止”?
这个“释宪说”最终会对“公务机要费”案的审理带来怎样的影响,现在还不得而知,但是在本周案件首次开庭时发生的包括吴淑珍在内的4名被告“惜字如金”、齐声否认所有指控以及吴淑珍突然晕倒庭审被迫中断的一幕似乎是在向人们暗示,“公务机要费”案一定会是一场罕见的“司法马拉松”,其间还会不会发生什么事情,比如:民进党会不会利用蓝营内因高雄败选而出现的质疑马英九的声音,重炒“首长特别费”案,以大动作打马转移人们对“公务机要费”案的注意力?“深绿”人士会不会拿吴淑珍突然晕倒这个细节大做文章?都是很值得人们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给予密切关注的看点。
陈哲男获刑避重就轻公然吃案
上周,还有一件与“公务机要费”案和“扁府”一干人有关的事情引起了人们浓厚的兴趣。
一件是“审计部”表示不排除再度前往“总统府”查账。起因是他们在查核“总统府”2005年度“公务机要费”时,发现被陈水扁自称“不需发票”的另一半“公务机要费”问题多多,多次去函要求“总统府”对这部分高达2407万元新台币的经费使用情况作出说明,但时至今日,“府方”仍然以机密为由拒绝提供原始支出凭据,使他们备感无奈。
另一件是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陈哲男被控“司法”黄牛案在台北地方法院审结,被判了12年。但岛内各界对这个案子的关注程度并没有因为陈哲男认罪而减弱,反而产生了更大的质疑,因为谁都看出来,让陈哲男获刑的只是相对“比较轻微”的一部分罪证,而比司法黄牛更严重的涉及内线交易的“炒股案”却由于“证据不足”被判无罪。此人怎么会有这等好命?个中玄妙有人一语道破:陈哲男是岛内金主进出“扁府”的一道“旁门”,是为扁珍做事的,检调对他从轻发落实际上“是为了帮吴淑珍脱罪”。
据说台北地方法院在审理陈哲男一案的过程中,也对主办检察官在起诉时“漏掉”陈哲男与扁妻吴淑珍、“总统府”前侍卫长余连发共同涉及3家公司内线交易案的大量事证,明显存在“纵放之嫌疑”的做法表达了不满,已要求检察官进行“补充侦查”。等于是在指责检察官“吃案”。
面对从“国安”密账案到ETC案再到眼前的内线炒股案,检调“吃案”动作一次比一次大胆的事实,岛内媒体在高分贝抨击检调失德、失职的同时,纷纷发出质问:台湾的“司法”何以让人如此失望?正在审理中的“公务机要费”案和“台开案”能挣脱这种“选择性办案”的魔咒吗?(谢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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