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莫瑞宁)家住东大街的曹先生因为买了一辆二手又无任何手续的摩托车,被交警发现,对其按照相关法规处以罚款并拘留。
11月底,曹先生在土门购买了一辆大洋二手摩托车,当时购买时此车没有任何手续和牌照,他图便宜也没多想就买下了。 12月7日,曹先生骑着此车到康复路办事时被交警四大队的交警扣下。
交警当时告诉他,二环以内禁摩,并对他处以罚款。由于他的车没有任何手续,交警要他拿相关证明后才能来领车。几天后曹先生不但到交警队交了200元钱罚款,由于他拿不出这辆车的相关手续,交警队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进行7天的拘留,而且被扣二手摩托车也没收上交国库。
记者了解到,按照新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曹先生告诫大家,以后不要贪图小便宜,购买赃车,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