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记者 胡梦)
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湖北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将于近日出台。计划中,我省艾滋病人的子女如果符合条件,政府将为其建立档案,跟踪资助。
据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高忠明介绍,2006—2010年的计划中,将延续2004年我省出台的对于艾滋病人子女的关怀救助,除了政府救助和关爱艾滋病人系列措施外,艾滋病人的子女还将受到更多的关怀。未来5年里,我省艾滋病人子女九年义务教育期间杂费和课本费将实现全免。
享受上述两费免除者具体包括:艾滋孤儿、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子女。享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后,这些孩子如果符合高中、普通高校入学条件,政府将对其进行跟踪资助。
另外,该计划明确规定,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可放宽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其费用列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将城镇符合低保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家庭纳入低保范围。据悉,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累计确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3463例。
《湖北省艾滋病防治暂行办法》
(2004年8月30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十九条 对艾滋病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及死亡艾滋病人的未成年子女及未成年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当地教育部门应当免除其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和课本费;对符合高中(中专)、高等学校入学条件者,实行统一建档,跟踪救助,由当地人民政府资助其完成学业。
第四十条 鼓励亲属和社会人士收养或寄养死亡艾滋病人未成年子女,民政部门应当对收养、寄养家庭按规定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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