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放走艾滋劫犯
因无关押场地使西安某派出所犯难,该犯已被连放3次
本报讯据《华商报》报道 因找不到关押“艾滋疑犯”的地方,16日上午,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西关派出所只好放了经审批应被行政拘留15天的曲某。 曲某临走时向办案民警要了15元钱,说以后不再抢劫。
12月15日上午,西安市西南城角十字,一名老太太在行走中被曲某抢走耳环,周围群众将嫌疑人抓获。后曲某称,自己患有艾滋病,多次抢夺却多次被放。16日上午,办案民警王建成说,案发当晚,曲某因涉嫌抢夺罪被批准行政拘留15天,后向莲湖分局汇报也得到了同意,却找不到关押这个特殊疑犯的地方,再加上治安案件羁押期不能超过24小时,所以只能把曲某放了。
16日上午8时许,在西关派出所,就在民警准备放曲某离开时,发现他开始吐血。“能不能给我点钱,我一天没吃饭了。”临走时,曲某向办案民警王建成张口要钱。王建成摸了摸口袋,将身上的15元零钱递给他。接过钱后,曲某向民警承诺:“以后再也不去抢东西了。”说完离开了派出所。
西关派出所副所长魏镌利说,虽然曲某已承认抢了耳环,但由于他的特殊情况,没有地方接收,明知道放出去可能还会危害社会,但他们也毫无办法。
据了解,被取保候审的艾滋疑犯曲某因没有关押场所被连放3次,与相关法律相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使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对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必须予以逮捕。
西关派出所民警王建成说,以前他们也遇到过类似情况,一些打架、抢夺等治安案件中,有的嫌疑人患有乙肝、肺结核等,在放出去不久又犯案被抓,但因没有特殊羁押场所,抓了又放,这样的情况也困扰着基层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