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在高雄市的选举尝到甜头,又认为谢长廷在台北市选得很漂亮,信心大增,于是频频出手反击。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提出“释宪”申请书,就“总统”接受刑事讯问或作证是否违“宪”,请大法官会议解释。 一旦“司法院”接受,大法官即应针对本案提出暂时处分,“机要费”案的审判作业要马上停止。
是一步狠棋,它可以立即挡住“机要费”案的进程,审判结果势必一延再延,转瞬间一年半过去,陈水扁安然做完任期,“第一家庭”全身而退。之后的“立委”选举,2008年大选也可以进入“司法程序”为理由,“机要费”案不牵涉进来。至于扁下任后如何面对此案,已经和民进党的关系不大。最理想的发展是大法官接受本案,“机要费”案审判暂停,经过审理,得到的结论如民进党“国师”李鸿禧的论点:检察官侦办“总统”是违“宪”行为。那么陈瑞仁两番讯问陈水扁得到他说谎的证据,是透过“违法”行为取得,因技术犯规在先,这些证据在法庭上应不予采用,一举将陈瑞仁的武功废掉。日后在缺乏实证的情况之下,想判决扁夫妇有罪就相当困难了。
其实柯建铭早在“机要费”被起诉后不久,就提出“释宪”,当时民进党高层顾虑到会影响选举,时机太敏感,民众会将它看做为扁脱罪。于是扁在电视上提出若一审有罪就辞职的说法,做足了尊重“司法”的姿态,平息民愤。现在选举已过,民进党不再顾虑选票问题,所以正式提出“释宪”为扁解套。
由此可以透彻地了解到许多民进党人的本质,颠倒黑白、无毒不丈夫,做坏事就要坏到骨子里去。陈瑞仁很睿智地斗倒了狂妄自大的陈水扁,戳破了他“秘密外交”的谎言,又掌握了吴淑珍以不实发票领公款,以礼券换取钻戒的贪渎证据,现在他们以“释宪”大帽子压下来,大帽子能藏污纳垢,久之人们将它淡忘,一笔老账就此勾销。怕什么呢?反正有大批绿色选民在后面支持,他们只认同绿色,随便给一个说法就可以了。
从这个层面来看,现阶段的国民党诸公,完全不是柯建铭、谢长廷、邱义仁等人的对手。大环境极佳,选战仍然不利,原因可能正在于此。
“释宪”必须要有“司法”单位的配合,大法官或许不接受柯建铭的提案,接受之后也可能得出结论不利于扁等人。但是只要大法官受理,庭审就可能叫停,这已经达到了初步的胜利。就过去几年台湾“司法系统”的表现来看,陈瑞仁、李子春胆敢挑战权威,是罕见的两个特例。其他的检察官、法官的所作所为,各贪渎案的审判结果,都不免令人浩叹:法院是民进党开的。
陈哲男的贪污案,法院选在12月13日宣判,一审结果判陈哲男处刑12年,令民众颇有快意,好像民进党当局并不偏颇护短,将自己的贪官绳之以法。但是宣判时间为何要选在12月9日之后?如果在选前宣告一审结果,陈哲男的儿子陈其迈是陈菊的竞选总干事,这个消息出来,是否会影响选票?这是一桩明目张胆以行政力量干预“司法”的实例。
“司法系统”看民进党的脸色办事,已形成惯例,下面快要出现的重量级攻势应该是起诉马英九了。在12月9日前小马哥几乎要被起诉,因苏贞昌提出“首长特别费”是大家的“共业”之说,“司法”单位有所体会,一切步调就缓了下来。民进党内就有人大肆攻击苏,主要是谢系人马,指他们奋力打马,结果苏的一句话为小马哥解了套,前功尽弃。现在谢长廷成为民进党的英雄,在党内声音非常响亮。苏贞昌的“共业论”主要是为了保护自己,面临谢团队及挺扁派的猛攻,不知他能否守得住?或能守多久?如果不起诉马英九成了苏贞昌的罪状,苏贞昌一定会想出方法来,既保住自己,又让小马哥吃官司。
有了,小马哥将“首长特别费”的盈余当做个人财产申报,苏贞昌则从来没做这样的事,此举是否“合法”可以追究,不妨以这一条起诉,至少可以促使马倒霉半年十个月的,何乐而不为?请拭目以待。(作者唐荒系台湾资深政论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