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0份公民选举行为的问卷调查结果,引起的对公民政治参与行为的重新思考——
哪些因素决定了人们的选举行为
蔡定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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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研究中心组织了一项研究课题,在全国发放了2500份问卷,课题组分别从受教育程度、经济收入、政治身份、经济发展等八个方面进行交叉比较分析,得出了统计分析数据。 本文运用了部分数据。
调查表明,多数人认为政治觉悟是人们参加选举的主要因素,其次是个人利益因素
在人们一般的观念中,都认为参加选举的积极性与政治觉悟有关,下面这组调查就反映了这种看法。
在调查选民是否愿意参加选举并说明原因时,被调查者说明原因的情况是:(1)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占38.7%;(2)为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人,占29%;(3)是公民的义务,占16%;(4)关心政治,占13.3%;(5)要有参政议政的意识,占3%。
在让选民对影响投票态度的因素作出评价时,调查表明,多数人认为政治觉悟是决定选举的主要因素,其次是个人利益因素。与其它经济、文化、权力的因素相比,赞成利益因素的比率是相当高的。因为就中国当前来说,人大代表的选举主要也是一种政治权利的象征意义,而实在没有多少利益因素在其中。所以,选择选举是代表自己利益的人的比例并不是最高,只是位居第二,人数也不占多数,但却道出了一些人参加选举的实在目的,选举中选民真正关心的是能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人。关于选民具体选择代表候选人的动机,调查表明,要“选一个为老百姓说话的人”明显地占了绝对多数,达53%
在调查选民如何选择代表候选人的问题时,有以下几种情况:(1)选择劳动模范的,占4.6%;(2)选精通法律,有较强的议政能力的,占29%;(3)选为人老实,心眼好,善于为人处世的,占4.7%;(4)选为群众所熟悉的领导干部,占4.5%;(5)选一个能为老百姓说话的人,占53%;(6)选谁都无所谓的,占2.8%。
从这两个问题的回答中似乎是把选举作为一种政治权利的人占多数。但是,从这一个具体选择代表的标准情况看,要“选一个为老百姓说话的人”明显地占了绝对多数,达53%,选议政能力较强的人也只有29%。可见,选举中选民关注自己的利益,高于关注其它一切。
在选民回答提名代表候选人的动机问题时,进一步证实上述观点。参加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原因是:(1)想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人,占42.6%;(2)认为是为了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利,占29.1%;(3)信任候选人的能力,占12%;(4)单位组织的,占10.6%;(5)关心政治,占5%。分析认为,选民积极参加选举的最主要动因是出于自己的利益,而不是所谓的政治觉悟高,关心政治
那么,上述两个数字哪个更真实地反映客观情况呢?从中国人思想文化原因分析,中国人重政治,轻利益,说自己关心政治、政治觉悟高是好事,说只关心自己的利益恐怕不是太好,这是长期以来很多人头脑中形成的思维定势。所以,调查显示人们参加选举的主要原因是政治觉悟,这并不奇怪。但是,在具体选择候选人的时候,有近50%的人认为与个人利益关系密切,这是很不简单的,因为中国人不敢轻言利益。所以,认为选举参加是政治觉悟高、是关心政治的表现更多的是表面现象,并不一定反映了真实的选民心理。从以上对选民心理调查的情况表明,政治因素是一种更为主观的因素,利益因素是一种更为现实和实际的因素,是一种内在的、对选举行为起决定作用的动力。
2500份调查的思考
这些引起我对公民政治参与行为的重新思考。老百姓可能缺少政治理论知识,但决不缺少民主素质。人们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建立政治制度,参与政治活动,采取政治行为,政治的实质是一种经济利益,是人们为了保护和争取自己的利益而形成的公共活动。为了保护自身利益而采取的行动就是政治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人都会关心政治、参与政治,因为每个有健全理智的人都会知道他自己的利益所在。问题是某种制度安排和政治行为会不会关系到他们的利益,如果与他们的利益没有关系,而他们又无所作为时,他们就只能消极以待。一种好的选举制度就是能使选举行为与人们的利益建立联系。选举制度的真谛在于能通过公民最广泛的参与,选出代表某种利益的人来。如果这就是政治,我们每个健全的公民都不缺少政治素质,因为他们最知道自己的利益所在,从而会最积极参与政治活动和选举。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