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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29日,省政府召开第39次常务会议,对首批18个部门25个执法主体的1269项行政执法事项及执法依据进行了审定,并以《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告》〔2006〕1号正式印发。《公告》的发布,不仅让政府职能部门有了更为明晰的职权范围和行为规范,也让老百姓对行政执法主体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有了一个较全面的了解,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这是省政府推行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的一个重要举措。
到目前为止,我省已对63个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依据、执法事项进行梳理、审核及公告。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工作,多年来,我省在加强行政执法责任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初步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基本制度框架。分期分批向全社会公布省一级执法部门的“权利清单”,就是省政府对所属执法部门、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进行事前监督,推行政务公开、便民、利民的重要措施,也是我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一个重要步骤。
今年,我省进一步加大了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的工作力度,省政府法制办全年完成《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草案、8件省政府规章的起草、审核工作。
大力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也是我省今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个重点。我省对63个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依据、执法事项进行梳理、审核及公告,其中向社会公告的行政许可754项、行政处罚4727项、行政强制218项、行政征收74项,共计5773项。还开展了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的工作,共清理1978年———2006年期间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省委、省政府文件共计12731件,初步提出需要废止、修改地方性法规8件、行政规章7件、需要废止的其他文件13件。
省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依法治省、建立法治政府方面还有许多重要工作要做,当前各地各部门的主要任务是要尽快将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明确执法流程、确定执法职责,将“权力清单”转化为“责任清单”,并采取适当方式对外进行公布;要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明确具体的评议考核标准;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情况,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建设。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将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以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岗位为单元,通过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标准、优化执法程序、健全执法责任等环节,把散见在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执法职权、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进行梳理和编纂,形成权责统一的行政执法制度结构,并通过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和监督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效实施。 作者:罗华山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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