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违法不受罚 子女上学自由择校 娱乐场所消费不受查 河南沁阳“红头文件”保证外地投资者——投资5000万可享“超国民待遇”
该市三年来借此吸引了高达百亿元的外来投资 此举引发争议 有社会学家批评其违背了“平等”精神
县级小城市欲揽世界500强
12月8日上午,河南省沁阳市(县级市)商贸局局长郭汝星递给记者一沓表格说:“这是我们市明年的招商引资计划,你是北京来的记者,多给我们提提意见吧。 ”
记者注意到,这些表格详细记录着全球500强企业中国办事处和部分国内知名企业的地址、联系方式、业务范围等项目。还附录了沁阳市人民政府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措施的文件编号;表格的最前面,还有一份商贸局上呈到市委、市政府的一个2007年招商引资计划。
显然,这个处于经济欠发达省份的县级市,已经把2007年的招商引资触角伸向了世界500强企业。
“外商”享优惠成招商引资“金刚钻”
以沁阳市委、市政府的名义给予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一系列优厚待遇,这是沁阳市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的一个“金刚钻”。
沁阳市政府在2005年7月11日下发了《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沁阳市荣誉市民”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试行)》,今年6月20日又下发了《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外来客商和优秀企业家颁发“沁阳市特别通行证”的通知》(沁政〔2006〕58号文件,以下简称《通知》)。这个红头文件,详细规定了领取“荣誉市民证”、“特别通行证”的条件和享受的待遇。
《通知》称,“依法注册、且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或年纳税500万元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享受的待遇有12项,其中包括娱乐场所消费不接受公安机关检查、车辆违法不罚款不扣证(重大交通事故除外)、子女入学自由择校、医院看病半价支付、风景区免收门票、配偶免费参观市政府组织的大型文体活动等。
当地不少市民习惯称这些对外来投资者的优厚待遇为“特权”和“超国民待遇”。
非重大违法客商车辆不受罚
回忆起今年10月份在郑州市的一次交通违法行为,今年61岁的广东客商江永寿记忆犹新。
江永寿回忆,当时因为有急事,再加上对郑州的路况不太熟悉,出现了交通违法行为,造成车辆拥堵。江永寿急忙下车向交警表示道歉。在出示驾驶证接受检查的时候,他连同沁阳市政府颁发给自己的“荣誉市民证书”一同交给了交警。
于是,这位交警说:“下次注意,这次可以走了。”
沁阳市为河南西北部的一个县级市,属焦作市管辖。郑州交警的关照显然超出了沁阳市政府文件的约定范围。
江永寿说:“沁阳市政府对我们的关照其实还有很多,文件上说的12项措施,真的是100%都给落到了实处。”
未给予优惠工作人员受查处
沁阳市宣传部门一名负责人给记者讲了另两件与江永寿的遭遇相反的事例。
2004年底,有一位享受“荣誉市民”待遇的外地客商没有在沁阳市公安机关指定的地方停车,被值勤交警发现并对其进行罚款处理。这位客商和交警发生争执,最后他把自己的外商车辆通行证撕了。有关部门接到投诉后,对这位交警进行了严厉批评。
2005年,一位外来投资者到该市一处景区游览,工作人员没有兑现“荣誉市民证”的相关优惠政策。有关部门了解到情况后,对该景区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诫免谈话,并对责任人警告处理,责令其向客商赔礼道歉。
沁阳市委、市政府自2004年以来所下发的“优惠文件”
2004年6月17日《关于开展“效能革命”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意见》规定,“对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外来客商颁发‘荣誉市民证’,除涉及刑事案件外,执法部门不准对客商进行人身、车辆、住宿检查;除重大交通事故外,对客商车辆只纠章,不扣证、不罚款。”
2004年8月18日《沁阳市鼓励投资优惠办法》和《沁阳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这两个文件主要规定了有关企业安静生产日的相关措施。
2005年7月11日《“沁阳市荣誉市民”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试行)》。主要规定持“沁阳市荣誉市民证”者(以下称持证人)在宾馆、饭店和娱乐场所,出示“沁阳市荣誉市民证”后一般不受检查;对持证人固定乘坐的车辆发放“沁阳市外地客商车辆通行证”,除重、特大交通事故外,只纠章不扣证不罚款;持证人直系子女就学可自由择校。
2006年6月20日 《关于对外来客商和优秀企业家颁发“沁阳市特别通行证”的通知》。主要规定与2005年7月的《通知》大体相同。
·辩论话题:投资5000万就享 受“超国民待遇”,此举平等吗? |
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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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 |
正方:既然人家投资了这么多钱,就应 该享受这种待遇,因为人家能够给你巨额投资搞活当地经济,解决当地就业问题,这就是“创新性政府、创新性行政”,这才是最重要的,那 些待遇能算的了什么。 |
反方:虽然他们投资了,搞活了当地经济,但是也不 能违背了宪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为了吸引投资,给予投资商‘超国民待遇’,是对社会公平环境和法制环境的严重伤害,所以任 何人都不能违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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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