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必死无疑”到“生死未卜”
邱兴华杀人案又起波澜
本报上海讯 残杀11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的邱兴华,这个原本肯定要被判处死刑的“杀人狂”,其最终命运可能不像人们预料的那样“一杀了之”般简单。 围绕其匪夷所思的杀人动机,精神病专家、法学界权威与主审机关正陷入一场前所未有的“是否对其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争论之中。
二审未宣判让人摸不透
到今天,震惊全国的邱兴华杀人案二审已过去10天,但他的二审辩护律师张桦依然没有收到陕西省高院的宣判通知书。
张桦分析,邱兴华案远不是一起简单的杀人案,一般的杀人案在一审事实认定无误的情况下,二审只是书面审理,判决结果两三天就出来,三五天就可能执行死刑。
张桦认为,一方面邱兴华连杀10人,抢劫时又致1人死亡,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另一方面各界专家不断呼吁对邱兴华做司法精神病鉴定,而一旦鉴定证明邱兴华有精神疾病,他将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这是一个从没有遇到过的难题。
“生死难料”
“如果做司法精神病鉴定,邱兴华的生死将很难预料。”张桦告诉新闻晨报记者,从他掌握的材料看,邱兴华身上有很多精神障碍。
而且,邱兴华的妻子何冉凤也证明邱兴华的家族有精神疾病史,先后出过4个“癫子”。邱兴华的母亲何世春,平时疯疯癫癫;邱兴华的外婆见人傻笑;邱兴华的表哥何德福也是无缘无故骂人,有时半夜还会跑到山里去大喊;而何德福的儿子何冉奇也是“癫子”。
综合这些细节,张桦说,“邱兴华有精神疾病的可能性很大。”
该案可能成为经典案例
中国司法精神病鉴定专家,原世卫组织顾问杨德森教授表示,司法鉴定是保障每一个人合法权利的,不能因为罪行大而可以忽略。
“司法鉴定从本身讲,并不是说要宣告他无罪,而只是要判断一下他作案时,到底是不是在一种完全失常的状态之中,并非是对邱兴华的同情。”杨德森强调。
“变态人格”与“精神病人”之争
与此同时,学界就邱兴华是否患有精神疾病则是针锋相对。
著名精神病专家刘锡伟最先站出来,依据其“返祖兽性化症状群”断定邱有精神病,并紧急上书有关部门,要求“枪下留人”。很快,另两名精神病学权威刘协和、纪术茂也出来响应,“初步判断邱兴华患有‘嫉妒妄想’,属于偏执型的精神分裂症的一种表现。”
就在此时,5位法律专家贺卫方、何兵、龙卫球、何海波、周泽又一同站出来,以公开信的形式,吁请审理邱兴华一案的相关司法部门立即对邱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
5位专家在公开信中称:“虽然已有精神病学家怀疑邱兴华患有精神病,但相关司法部门一直未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我们认为,将是否进行鉴定的决定权绝对地赋予检察官、法官,是一种极其危险的机制,因为他们与我们一样,都是精神病学方面的外行。”
然而,另一派专家则对这种呼吁提出质疑,有法学专家指出,这种做法有“借助媒体的力量来影响司法”之嫌。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也公开反对邱兴华有疾病的论断。她通过为邱兴华提供了两套心理测试,在邱兴华按要求做了后,得出分析结论——邱兴华属“变态人格”而不是“精神病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对此,公开信的发起者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兵公开反驳李玫瑾的分析,“对于这样人命关天的事,如果不和当事人见面,不了解他们的家族精神病史就随便下结论,是很不妥当的。而且心理学家只能够断定邱兴华有无心理障碍,但是心理学家未必就是精神病学家。”
同时,刘锡伟教授更是直言不讳,“李玫瑾没学过医,隔行如隔山。她研究的犯罪心理学,是针对正常人的心理学,这是两码事。”
面对公开质问,李玫瑾反驳:“刘锡伟没有资格来评价我的研究,他虽然对这个案子有热情,但却不了解案情,也不了解犯罪,只是根据自己作为精神病医生的一些知识来做判断,而且还是十多年前的一些知识。再说在精神健康方面,所有的人多多少少都会有些问题,重点要看他是否能辨认并具有自控能力。”
看来,两派专家的争论,也是此案又起波澜的一个原因。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