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8日讯 王某在法院执行时答应替朋友陈某担保,过后又反悔,想方设法骗回和解协议并撕毁。然而,机关算尽的王某并没看清自己撕毁的是复印件,最后没有逃脱法院的强制执行。
陈某是平阴县一个体工商户,2005年12月,他从于某的肥料厂赊购肥料,欠款6300元,当时承诺一个月内还款。 直到2006年6月,陈某一直没有付款。于是于某诉上法庭。
由于陈某没有自动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于某申请强制执行。后来陈某托朋友王某讲情,请求延期三个月付款给于某,王某说:“只要我说的事情绝对不会错,陈某给不了你,我给你。”于某碍于王某的情面,同意了王某的要求,三人签订了一份执行和解协议,王某在保证人处签了自己的名字。
还款时间逾期后,陈某仍然拒不付款。此时,王某感觉催陈某还款无望,便想要回协议。11月的一天,王某叫于某和陈某到酒店喝酒,酒到半醉,王某骗出协议书撕毁,对二人说:“你们的事与我无关,你们还是通过法院解决吧。”
过了几天,王某却收到法院的执行传票。原来,于某早已将执行和解协议原件交给了法院,而王某撕毁的不过是一个复印件。王某不得不先替陈某支付了欠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