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交警部门发布新规定 半年未寄通知书将不予处罚
车辆违法通知书须在10个工作日内寄出
此前东莞电子警察标示太隐蔽的问题将得到解决。近日,东莞交警部门向媒体公布东莞市范围内安装的475套固定电子警察的具体位置。 据透露,今后新增加的电子警察,也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到目前为止,东莞已有28个镇街安装了电子警察,共475套,其中闯红灯抓拍系统368套,超速抓拍系统102套、用于抓拍不按车道行驶、逆向行驶作用5套。
此次,交警部门公布了包括冲红灯、超速等在内的475套电子警察的安装位置。据东莞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东莞市路面上密布的电子监控设备主要有用于电子警察、交通卡口、视频监视系统、公安视频等四种,其中只有电子警察是用来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交警部门安装的其他两套系统(交通卡口、视频监视系统)都不作为处罚依据。
据了解,在102套固定超速抓拍系统前方500米至1公里处,交警部门设立了醒目、清晰的交通标志;此外,在设备安装臂杆上也立有“测速设备”的标志,其余的368套电子警察系统不具有抓拍超速功能,只是负责抓拍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东莞交警部门还推出了几项便民措施。从今年10月1日起,违法车辆当事人可在东莞任一间商业银行或工商银行缴纳罚款,而罚款在200元(含)以下可办理邮政代缴处罚;交警部门还专门设立机构解答群众疑问,并在南城区西平违法中心开设查询电话。
另外,东莞交警部门还对电子警察的告知做了相关规定,要求各镇街交警大队在将违法信息录入系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必须使用挂号信方式向车辆所有人或管理者寄出违法处理通知书;无法寄出或送达的,要及时在《东莞日报》发布公告,并保留公告当日的报纸,对半年内未发出违法处理通知书的,不再处罚。
时报记者 刘志斌 通讯员 阎海滨 (责任编辑:李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