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被数间工厂拒绝 自杀未成后竟连砍5人求死
因找不到工作而胡乱杀人,为抢劫而杀死治安员,上周五,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数名犯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
本版撰文 时报记者 邵蓝 通讯员 王创辉 本版摄影 时报记者 聂奇文
上周五上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法院大审判庭召开了宣判大会,对数名犯故意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此次宣判的罪犯均为死刑犯,他们有的为抢劫而杀死治安员,有的因找不到工作而胡乱杀人,手段凶残,情节恶劣。
刑案一:服毒自杀不遂改砍人求死
2005年8月19日上午,吴方学从贵州省遵义市来到东莞市万江区找工作,或许是因为曾有案底,他连找数间工厂都被拒绝。吴认为社会对他不公平,没人给自己机会,让他无法生存在这个世界上,遂决定购买农药“敌敌畏”自杀,但却无法买到农药。
吴方学想到万江共联社区莲子村市场的猪肉摊上有几把猪肉刀,竟决定拿刀“去杀几个人给公安抓去枪毙”以达到寻死的目的。当天17时30分许,吴方学来到莲子村市场内,在刘某兴的猪肉档上拿起一把猪肉刀和磨刀棒磨起刀来。刘某兴与丈夫卢某木叫其放下刀具,吴即持刀向刘某兴砍去,因刘躲闪,仅划伤刘左侧腹部表皮,刘随即与卢跑开。吴方学又从旁边的猪肉档拿走一把猪肉刀,双手各持一把猪肉刀在市场上寻找作案目标。
当看到王某香带着外孙唐中意、唐中炟在旁边的篮球场玩耍时,吴方学即持刀上前向唐中炟、唐中意的头部猛砍数刀,致二人当场死亡;又向王某香的头部、背部、手臂、手背部猛砍数刀,致王轻伤。随后,吴方学向莲子坊商业大道方向走去,在巷口遇到被害人童孝承,又持刀向童的颈部猛砍一刀,致童倒地死亡。后莲子村治安队员赶到,将吴方学当场抓获。
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方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整个宣判过程中,相貌清秀的吴方学神情平静,只是在走进法庭时曾一趔趄。法院宣读判决结果时,旁听席上一片唏嘘:“他如愿了,可怜三人枉死。”
刑案二:抢劫犯围殴治安员致一人死
故意伤害、抢劫罪犯陈顶国、赵福于2004年4月6日19时40分许伙同罪犯卢登武、陈顶兴、万其勇、杨世明分乘两辆摩托车,从东莞市厚街镇窜到道滘镇寻找抢劫对象。行至道滘镇永庆虹桥附近路段时,赵福武、万其勇、杨世明所乘的摩托车被便衣巡逻至此的道滘公安分局治安员陈金开、赖某军发现并拦停。陈金开、赖某军出示工作证件表明治安员身份后,要求三人接受检查。驾驶另一辆摩托车的卢登武、陈顶国、陈顶兴趁机绕开逃跑。杨世明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大叫一声“打他”,随即砸中赖某军的头部,并同伙万其勇、赵福武跟着围殴赖某军、陈金开。陈金开、赖某军受袭后跑开,万其勇捡起一块砖头从后面掷中赖某军的后脑。罪犯陈顶国和卢登武、陈顶兴见同伙殴打治安员,亦停下摩托车拦住陈金开,将其摔倒在地殴打,罪犯陈顶国持一根铁水管朝陈金开头部猛击数下,致陈金开昏迷。治安员赖某军在逃跑时也遭到赵福武等人殴打。被害人陈金开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赖某军所受损伤为轻伤。
2004年3月3日,为抢一名儿童用于贩卖,罪犯赵福武、卢登武等五人携带铁锤等作案工具到东莞市道滘镇龙凤阁村一出租屋对被害人马小波、邓某娟进行殴打,赵福武等人持铁锤砸打马小波头部致马当场死亡,邓某娟所受损伤为轻伤。后抢走两被害人6个月大的儿子马某。
2003年2月至2004年1月,罪犯陈顶国、赵福武、卢登武等人时分时合,窜到东莞市厚街镇、佛山高明区等地抢劫他人财物,共作案12宗,抢劫财物价值人民币2万多元,在抢劫中致1人死亡,多人受伤。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罪犯陈顶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以拐卖儿童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罪犯赵福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罪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不等。 (责任编辑:李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