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12月18日电 记者周立耘报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在湖南株洲却有一批“公职老赖”,他们长期拖欠银行贷款,且屡催不还。被公开曝光20天后,也只有6人还贷,绝大部分仍是“水不动,鱼不跳”。
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打造“诚信株洲”,该市发函通知拖欠银行贷款的单位和国家工作人员尽快归还欠款,带头诚实守信。 今年8月,株洲市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银行业协会,先后向295名公职人员发出“最后通牒”,但仍有142人对此置若罔闻,他们累计拖欠银行本息930多万元,其中欠款最多的达136万元。
为此,株洲市于11月29日在《株洲日报》等当地媒体上发布公告,对142名“公职老赖”公开曝光。并启动停止开立新账户、发放新贷款、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信用证和不提供新授信等联合制裁。
然而,被公开曝光20天后,这批“公职老赖”也只有6人还贷。株洲市银行业协会秘书长田立新说,这些“公职老赖”中,拖欠银行贷款在1万元以下的就有42人,他们并不是无力还钱,而是认为国家的钱能拖则拖,能赖则赖。
当地群众呼吁,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恶意欠款的惩治力度,对用贷款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提高“公职老赖”赖账成本。律师秦希燕认为,法律手段是遏制和杜绝“公职老赖”现象产生的根本措施,对于涉嫌骗贷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违反公务员法的要依法惩处。也有专家指出,金融机构应健全内控机制,切实防止公职人员恶意拖欠行为的发生。总之,应当尽快建立防控和惩处“公职老赖”的健全机制,不能让“公职老赖”一赖再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