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卫生监督部门将与发改委、经贸委、建委、安监等部门加强沟通与合作,从制度、机制、管理体制上依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监管办法,严格建设项目立项准入管理,使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前置。
本报济南12月18日讯 从18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公布的今年我省卫生监督执法5号行动总结中了解到,我省一些建设单位过分追求经济效益,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预防控制上投入不足,使新建项目存在发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53家企业因此受到警告并限期整改。
据了解,我省自4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了以“强化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为主题的卫生监督执法5号行动,本次行动于11月底全部结束。5号行动共检查企业974家,其中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367个,下达了监督意见书402份,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53家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并进行了警告及限期整改,整改时间到期后,将对未进行整改的建设单位给予行政处罚。
检查中发现,一些建设单位无视法律法规,不惜以牺牲职工的健康为代价,过分追求经济效益,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预防控制方面投入不足;有的建设单位对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及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没有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施工、投产,个别建设单位甚至以种种借口拒绝法律规定的职业病危害评价与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督工作。此外,个别地方在项目引进时存在“轻法制”、“乱许诺”现象,不按建设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各类手续;有些地方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在建设单位不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与审核,也给予立项、备案或竣工验收,使全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与审核率偏低。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有关人士表示,为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卫生监督部门将与发改委、经贸委、建委、安监等部门加强沟通与合作,从制度、机制、管理体制上依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监管办法,严格建设项目立项准入管理,使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前置,避免监管滞后造成新建项目存在职业病危害的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