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法院,一份农民工讨薪案胜诉判决执行了3年多未果。岁末将至,该法院立案庭法官为了完成任务,反过来多次劝说农民工,让其撤销对欠薪者转移财产行为的起诉。
2000年11月,河南农民工班俊连带着40多名乡亲来到乌鲁木齐广汇汇珅园小区1号楼工地,与乌鲁木齐市剑锋公司签订合同,承包了这个7层住宅楼3个单元的涂料、油漆活。 可工程完工不久,剑锋公司管理人员集体“蒸发”。河南老乡多次经历了欺骗、威胁甚至殴打,后将剑锋公司告上法院,并于2003年3月拿到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胜诉判决书。但判决书至今仍是法律“白条”,因为剑锋公司“无财产可执行”。但通过多方查证,剑锋公司在此案判决生效之前,曾转让过房产。新市区法院执行法官说,如果要执行这些房产,必须再一次诉讼,由法院判决剑锋公司转移房产无效,之后才可对这些房产实施查封。无奈之下,班俊连于2006年8月8日再次提交诉状。可近日,新市区法院立案庭反复催促班俊连撤诉,称找不到剑锋公司当事人签字,这个案子转不到审判庭。一名法官说:“我们年底不能挂余案,你赶快来撤诉,(过完年)马上就可以重新起诉;不是不给你办,再起诉一次不就完了吗?又不让你掏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