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战略布局已定深化改革有待落实
国务院国资委昨日首次明确七大行业将由国有经济控制,并提出到2010年培育出30至50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以提高竞争力和控制力为重点深化国企改革”。 国务院办公厅昨日转发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就《指导意见》和国资委下一步部署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做出上述表示。
这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首次对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作出明确定义,至此,国有工业企业的战略布局已经十分明晰。
早在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以来,中央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和政策,国企改革也因此取得重大进展。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则提出,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在强调国有经济控制力的同时,把国有经济的功能定位于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会议明确了国有企业逐渐退出竞争领域是大势所趋。
党的十六大依旧强调“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强调“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但是对于“国民经济命脉”究竟涵盖哪些行业并没有明确描述,国有经济该如何“控制国民经济命脉”,也没有具体表述。直到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昨天的表态,将由国有经济控制的七大行业才正式明确下来。
毫无疑问,包括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七大行业,关乎国计民生,在此时被确定由国有经济控制,确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也是从国家经济安全考虑的必然需要。同时,我们也发现,国资管理部门体现出了一定的动态思维。过去往往也被视为较为敏感的装备制造、公路交通、公共设施等领域,如今已被排除在七大行业之外。这说明,对“国民经济命脉”概念的理解也在进步变化之中。随着各种外在条件的演变,一些行业的敏感性或特殊性相对弱化,同时也体现出更多的开放性。
事实上,即便是针对军工、电网电力等七大行业,国资管理部门的表述也意味深长,值得注意。总体而言,这些领域内国有资本总量将增加、结构将优化,一些重要骨干企业发展成为世界一流企业。但是,这七大行业并非全然由国有资本独资经营、垄断经营。
比如,对于军工、石油和天然气等重要资源开发及电网、电信等基础设施领域的中央企业,国资管理部门强调了国有资本应保持独资或绝对控股,而对于这些领域中的重要子企业和民航、航运等领域的中央企业,却去掉了“保持独资”的限制。更值得关注的是,对于石化下游产品经营、电信增值服务等领域的中央企业,李荣融主任强调应加大改革重组力度,引入非公经济和外资,推进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
这种区别对待非常重要。国资委在明确国有经济控制七大行业的同时,也为非国有经济进入这些行业的局部领域开出了通道,可以防止一些国有企业以“经济安全”为由,对某些可以开放的局部领域进行封锁。
而在包括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建筑、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勘察设计、科技等基础性和支柱产业领域,国资委明确提出国有资本比重将下降,在强调重要骨干企业保持较强控制力外,表示国有经济应增强影响力和带动力。在这些不同措词的背后,我们可以读出,基础性和支柱产业领域向民资和外资开放的力度将继续加大。
国资管理部门的这些提法,显然与国务院“非公36条”的精神相吻合,也与WTO的原则和精神相吻合。这里的要义在于,中国政府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角度出发,确定国有经济必须控制的国民经济命脉范围时,遵循的仍然是继续深化改革、继续扩大开放的基本思路。国有资本集中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领域,体现出控制力,而在更多的具有竞争性的领域,国有资本逐渐退出,一是遵守相关承诺,二也是表明国有资本在这些领域不会“与民争利”。
我们注意到,建筑行业此次被归类为支柱产业。而在此前国资委主导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等改革过程中,百余家央企中竟有10多家主业被确定为房地产业务——这一举措曾被舆论质疑。在公众看来,远离“国民经济命脉”的房地产行业应当有更多的竞争主体参与,而国有中央企业的着力点大可不必放于此处。
因此,从现实情况来看,国有工业企业的战略布局虽已明确,但是深化国企改革的任务却未完成。《指导意见》确定了国有经济控制七大行业的实际措施,深化改革却是《指导意见》之外待续的命题。 (责任编辑:李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