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陈杰李欣欣
“1元机票”余波荡漾,记者昨日从春秋航空公司获悉,济南市物价局以违反国家关于机票价格的“限折令”为由,准备向春航罚款15万元。春秋航空表示不服,已递交了举行处罚听证的申请。
[济南物价部门]
依“限折令”开出罚单
今年11月30日至12月10日,春秋航空在上海-济南航班上投放了400多张“1元机票”,占到航班总座位数的10%左右。当时民航主管部门并未对“1元机票”是否违规给出明确答复。
12月14日,春秋国旅、春秋航空在济南的分支机构———济南春秋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收到济南市物价局的处罚告知书,处罚理由是春秋航空没有执行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的相关规定和违反《价格法》,属于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价格违法行为。
记者昨天致电济南市物价局。该局综合处负责人表示,“春秋航空提出的差异化服务、增加资源利用率及有利于消费者等解释,只不过是企业单方面的想法。”他告诉记者,这一说法不应成为违背国家相关规定的理由,物价局还是会“依规定行事”。目前春秋航空已经提出听证申请。听证何时开始,还要等济南物价部门的安排。
[春秋航空]
“1元机票”符合发展趋势
春秋航空新闻发言人张磊昨天表示,根据两年多前的“限折令”,济南市物价局的处罚没有错,但是根据10个月前民航总局下发的相关“指导意见”,“1元机票”也符合飞机票价的发展趋势。
记者找到了这份民航总局今年2月前后下发的《民航总局关于深化民航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改革客运价格制度的内容中有这样的说法:“未来要逐步扩大‘只管上限,不设下限’的部分支线以及旅游航线范围……最终实现对全部航线只限定最高价、不限制最低价的客运价格管理目标。”
张磊透露,春秋航空还在去年9月向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提交过“试行灵活定价”的申请,但当时并未得到正式回复。他表示,“上海-济南”间的航班空座率非常高,与其让飞机空着,还不如降低票价,既让更多人乘坐飞机,又不浪费航班资源,春秋航空的做法合情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