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扬子公司获得专利后,却发现自己的专利被侵权,便提起诉讼,终审判决后申请执行时,却找不到被执行人,因而无法执行。
昨日,重庆扬子粉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扬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发荣向记者介绍了此案的来龙去脉。
发明专利遭侵权
2005年7月6日,扬子公司的“铜包铁复合粉的制造方法”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
杨发荣称,2004年,该公司的一个参与发明的技术人员离职,并以技术入股方式与他人另起炉灶。
专利取得后,扬子公司以侵犯专利权为由,将重庆奋达粉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奋达公司)起诉到市一中院,索赔50万元经济损失,并要求停止侵权(本报去年9月22日报道)。
今年8月1日,市一中院判决认为奋达公司生产铜包铁复合粉的制造方法与扬子公司的专利方法基本一致,落入了扬子公司的发明专利保护范围,构成了侵权,并判决奋达公司赔偿30万元。
专利权人被反告
奋达公司不服,上诉到市高院。市高院维持原判。上周,扬子公司收到了市高院邮寄送达的判决。
这边官司打得热火朝天,那边奋达公司向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递交申请,要求宣告扬子公司的发明专利无效。今年6月7日,该委驳回无效申请请求。随即,奋达公司将该委起诉到北京市一中院,扬子公司被列为第三人也被推上法庭。
奋达公司起诉称,被授予的专利产品在2003年申请时就丧失了新颖性、不具有创造性,该技术在申请之前就被向社会披露。为此,他们要求撤销复审委员会驳回申请的决定。
北京市一中院认为,涉案专利给出了明确具体的搅拌方案,显然不属于奋达公司所称的公知常识范畴,相反,该专利却符合专利法的规定。今年10月,在我市高院专利侵权官司二审判决之前,北京市一中院判决维持复审委员会决定。
赢了官司输了钱
昨日,扬子公司法律顾问吴登其律师称,他在本月12日向市五中院申请执行。但在执行时,奋达公司却不知所踪。30万元损失得不到不说,这两年打官司期间,对方已赚得盆满钵满。昨日,记者到奋达公司采访时,周边市民却称这个公司已搬家,厂牌也不在了。
吴登其认为,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立法尚存在问题。如果侵权者换个地方换块牌子另起炉灶,难道又去告他。就算告他,他又采取申请无效、告专利局等方式拖延时间,权利人又会失去市场,输了钱。他希望立法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吴登其还称,他们在网上发现,目前湖南、福建等省市有11个同类正规企业也有对其专利的侵权嫌疑,目前他们已经完成取证工作并发出律师函。
记者 罗彬 文/图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