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2月中旬,福州市自来水欠费累计达到1.3亿元——
如何走出欠费停水困局(热点解读)
本报记者 江宝章
“鼓楼区湖前大井30号轻纺厂宿舍1—2号楼欠费停水”、“天湖花园欠53万元水费”、“津泰新村小区临街商铺因欠500多万元水费停水……”12月18日,记者从福州市自来水总公司了解到,福州自来水欠费已累计达到1.3亿元,而且漏洞仍在扩大。
一方面是因欠费而被停水的用户强烈要求恢复正常供水,一方面是巨额国有资产不断流失,福州自来水供用水矛盾似乎陷入了困局。
今年新增欠费近2000万元;居民生活用水欠费占大头
今年5月底,针对自来水巨额欠费问题,福州市自来水总公司专门成立清欠领导小组,公司副总经理程鸣受命负责这项工作。几个月来,程鸣奔走于公司、用户和政府有关部门之间,协商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
“大量的欠费是从2000年开始的。”神情略带疲惫的程鸣告诉记者,“当年欠费就有1000多万元,以后每年递增1000多万元,到2005年累计欠费达1.2亿多元。今年,又新增欠费近2000万元,减去追回的部分欠费,目前累计欠费尚有1.3亿元。”
在这些欠费中,60%以上为居民生活用水欠费,其余则是商业、工业及农村用水欠费。
福州市自来水总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福州市自来水欠费大致有几种形式:
物业撤走,有钱难交。某住宅小区一年前物业公司撤出后,就一直无人过问水费收缴的事情。业主想单独交水费,但自来水公司却不肯接受。尽管目前自来水还没有被暂停,但居民担心日渐增多的滞纳金最终还是要落在他们头上。
产权不明晰,水费没人付。位于福州闹市区津泰新村小区附近的100多家店面,没有及时缴纳水费,被强行停水。因为几栋楼房的临街店铺都挂在同一个水费缴纳账户上,想要交水费,必须说服其他房东一起交,这非常困难。
单位剥离,水费无人管。福州小柳花园原是福建省交警总队宿舍,2001年,省交警总队与居委会办理了部分过户手续,但是自来水管理关系并没有转变。居民们反映说,小区从2001年开始就没有人收水费,原属的单位不管,接手的居委会认为既然缴纳水费的户头是省交警总队,水费就不归他们管。
物业私下摊用水费,业主不知内情。今年3月,新民路天湖花园小区至今已欠水费高达50万元,居民很纳闷:“平时每月都按时交纳水费,这50万元欠款从何而来?”有知情者透露说,是物业公司收了水费后私自截留或拖欠账款造成欠费。福州自来水总公司工作人员说,这种情况在福州居民小区欠费的情况中比较常见。一旦物业更替,原来的欠费就落到新物业和居民头上。
欠费缘于供用水双方权利义务没有明确
程鸣认为,导致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过程中,中间环节断裂,供用水关系未能及时调整造成的。
“这里既有供水企业的责任,也有用户的原因”,程鸣告诉记者,1998年以前,不管是单位还是职工生活用水,水费基本上是由职工单位后勤部门代交代管,由单位设一个总表,并立一个相应的缴费户头,供水企业从缴费户头上直接划账,不接受单户缴纳,因此水费收缴矛盾并不突出。
1998年后,大量原来单位分配的住房在国家实行住房制度改革后变成了私人住房,许多企业关停并转,单位管理职能逐渐退出了职工水电气等个人消费领域。
计划经济时代供水企业与用户间的水费托收关系突然断裂,而约束供用水双方权利义务的新机制没有及时建立,自来水公司从面对数量相对有限的收费单位,变成面对汪洋大海般的一个个独立用户或住宅小区。怎么收费?向谁收费?2000年后欠费问题开始爆发。
据介绍,我国于2003年9月1日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规定,供水企业应向“最终用户”收费。
“供水企业和物业公司对‘最终用户’的理解并不一致。”程鸣说,许多物业公司以供水企业应抄表收费到户为由,不愿代收水费;而供水企业认为,谁与供水企业签订供用水合同,谁便是最终用户。
以小区为例,有业主用水、物业用水、公共设施用水等不同情况,如果物业不承担代收义务,由供水企业操作起来则较为困难。正是由于对“最终用户”的理解不同,大量的小区水费未能及时收缴,甚至出现几年无人收费的情况,这也是导致欠费数额剧增的原因之一。
实现“一户一表”面临现实困难
有专家分析认为,弥合这种断裂需要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同时需要人的观念意识的转变。
《福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规定,“单位用户应当与供水企业签订供用水合同;原有未签订合同的,应补签供用水合同。”
在现实中,许多用户,不论是单位房改房用户,还是新建小区用户;不论是单位集体,还是频繁变动的商家,都缺乏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契约意识。他们没有及时与供水企业签订供用水合同,在用水主体发生变化时也没有及时变更合同,造成债权债务的进一步复杂化。
“解决欠费(包括电、气)问题,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完成‘一户一表’的改造。”有关专家认为,要逐步推广先购买、后使用的消费理念,并最终使用IC卡水表,这是我国公用事业计量发展的趋势。这一看法也得到福州供水企业的认同。
但据了解,目前实行“一户一表”和收费到户还面临着一些实际困难。原因是福州大量的早期建房,大都只有一个用水总表且结构复杂。到目前已改造完成3万多户,但仍有45万户旧房未进行改造。
福州市最近明确提出,争取3至5年内完成“一户一表”改造,而在此过渡期内,仍将可能有新的欠费发生。如果要进行智能水表的安装改造,更需要投入近10亿元的资金,短期内难以实现。
“解决巨额欠费问题,涉及方方面面,除加快‘一户一表’改造进程外,还有赖于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协调,明确供用水双方的权利义务。”程鸣说。
他认为,政府应积极协调供水企业延伸服务收费、物业公司在承担代收水电气费等服务时怎么收费、对违法用水公安部门如何介入、法院对恶意欠水费等简易案件如何处理等诸如此类的问题,以创造一个良好的供用水环境。 (责任编辑:刘娅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