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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此举已侵犯他人肖像权,女人街方面称“漫画人物并非名人,只是与名人比较相像” 本报讯(记者葛江涛)在昨日完工的女人街美食林招商宣传墙壁上,画着许多名人的漫画。“王小丫”在烹调川菜、“肥肥”忙着涮火锅、“倪萍”身着红袄包饺子……有市民认为此举涉嫌侵权,担心此墙会变成一面“官司墙”。女人街方面则称他们没有画名人,“勿与名人对号入座”。
女人街:墙上漫画只为招商
“肇事”的名人漫画墙作为施工围挡,被安置在女人街美食林前面,百米长的墙壁上前后共画着十几位大家耳熟能详的名人明星。虽然部分细节并没有做到“惟妙惟肖”,但人物形象还是一眼就能分辨出来。
“这不是侵犯人家的肖像权吗?”过路市民张先生看见漫画后表示,商家不该这样利用名人的效应来为自己做广告。张先生说:“如果要用名人的肖像,就得首先征得对方的同意,然后光明正大地用。没必要将名人的肖像处理成现在的样子。”据女人街公关部负责人介绍,墙壁上的漫画人物并非名人,只是有些地方与名人“比较相像”而已,所以自然不存在侵犯别人隐私权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墙上的那些漫画只是他们为招商而进行宣传的一种手段而已,“目前来看效果还不错,现在我们已经与近百户商家签订了意向协议。”
律师:漫画“画得像”也构成侵害他人肖像权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的赵廷凯律师认为,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同意。未经公民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以漫画方式进行商品和服务促销的行为属于广告行为。漫画虽然与照片等艺术表现方式不同,但如果漫画中的画像足以让他人认为是现实生活中的某个人,则仍构成对他人肖像权的侵害。对于侵害他人肖像权的行为,权利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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