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信力是成功调解医患纠纷的关键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6-12-19 1:28:50 ·来源:新京报
北京丰台区长辛店街道办事处医患纠纷调处站悄悄挂牌,这是首都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站。 此前,上海和山西都相继成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在医患纠纷的数量上升,矛盾时有激化,甚至有些地方“医闹”成为专门解决医患纠纷的暴力手段之时,由第三方出面来调解医患纠纷,无疑是值得肯定的尝试。因为第三方来调解医患纠纷,可以做到更公正公平,减少双方的成本和精力,缓解医患矛盾。而且,这种方法更符合中国的国情。无论农村还是城市的基层都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作用就是调解各种民事纠纷。而医患纠纷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在未起诉到法院之前,都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范畴,也值得调解委员会来尝试化解矛盾。
如果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能成功调解医患纠纷,无疑为解决医患矛盾提供了一个途径。然而,调解的成功除了要依靠调解员的不辞辛苦,还得需要能力,这种能力是指要懂得或精通医学、法律,甚至心理学方面的知识。俗话说,没有金钢钻,不揽瓷器活。调解医患纠纷的调解员的“金钢钻”就是专业知识,还有令人尊重的人格魅力、任劳任怨的素质和与人为善的意愿。
这也是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为何总是在当地德高望重者与和善者的原因。一句话,他们有公信力。但是,这种公信力在调解医患纠纷上面,还得加上专业背景和知识,也就是要内行。只有当态度和专业本领结合起来,说话才有分量,调解才容易获得成功。而随着成功率的提高,第三方调解医患纠纷就可望成为常规手段。
由此看来,长辛店街道办事处医患纠纷调处站在权威性或“公信力”上,就有待加强。这倒不是由于它是街道办事处,规格不高,主要在于这个委员会缺少专业医务人员。
目前长辛店医患纠纷调处站由9人组成,有当地街道司法助理员、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律师以及社会志愿者。
就连医患纠纷调处站的负责人、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长辛店司法所所长卢民也坦承,他们毕竟不具备医学专业知识,不能从事医疗鉴定工作。
离开了专业人员和专业知识,要做到科学调解医疗纠纷,可能有些勉为其难。所以,出于公信力和成功率的要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的组成,必须要由拥有专业背景的各方面的人员组成。长辛店医患纠纷调处站已经有司法助理员、调解人员和志愿者了,现在要增加的就是医护人员,或懂得医学知识的人,还要有心理学方面的专业人员加入。这样组成的调解委员会,才会补上专业背景的“公信力”或权威性,也能听到医护人员的看法和对医疗问题的专业理解与解释。这不仅仅是为了搞平衡,而是有利于看问题的全面和深入,促进调解的成功。
医患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还需要另一种因素,即保险公司的加入。在美国,尽管医患矛盾发生时,没有实行医患纠纷调解,但他们引入了保险公司的调查机制,这个机制中就有专门的学医的调查员。具体的实施是,美国全国享有联邦医疗福利的人看病后,由医院把一部分账单送到保险公司,再由保险公司派有专业背景的调查员,去调查和审核医院和医生的治疗与用药是否合理和科学。如果合理和科学则付费,反之则不付费。这就使得医院和医生会尽心尽力。当然,这种预防医患纠纷的方法,能不能引入我国还有待讨论,但由懂得专业知识而中立的人出任调查和调解员,则是必须的。
当然,不能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到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上。如果双方不满意,调解不成还可找法院。如此,矛盾双方就会有所权衡,并找到最佳解决方案。
见A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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