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二中院对四名合伙在地铁闸机口布局实施盗窃的被告人作出终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凡龙、孙永波、刘权4年至3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因被告人余立争在抗拒抓捕过程中使用暴力,市二中院以盗窃、抢劫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安徽来沪人员余力争、凡龙曾因抢劫、盗窃罪获刑。今年5月29日中午,余、凡两人伙同孙永波、刘权等在地铁2号线陆家嘴站出站闸机口,由余在前佯装无法顺利刷卡出站,将被害人阻挡在身后,凡龙、孙永波、刘权在旁作掩护,乘被害人不备从其随身携带的摄影包内窃得价值7400余元的数码照相机一部。
事隔一星期,余立争、凡龙、孙永波、刘权故伎重演,在本市轨道交通3号线上海站二号出口,由凡、孙、刘三人望风,余伺机从被害人挎包内窃得价值1800元手机一部。得手后,余立即将赃物传给孙永波,由孙带离现场。
而此时,被害人发现物品被窃,立即拦住余,双方发生扭打。余将被害人踢倒并拉断对方挎包包带。为阻止被害人追赶,余又将抢来的挎包砸向被害人,后逃离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