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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荣誉市民证就能享受许多优惠。
本报讯据《法制晚报》报道,沁阳是河南省西北部的一个县级市,短短3年,这个县级市吸引了高达近百亿元的投资,成为跻身河南省十强的经济强县(市)。这背后究竟有些什么“奥秘”呢?
厉害!县级市引资近百亿
12月8日上午,河南省沁阳市(县级市)商贸局局长郭汝星递给记者一沓表格说:“这是我们市明年的招商引资计划,多给我们提提意见吧。”
记者注意到,这些表格详细记录了全球500强企业中国办事处和部分国内知名企业的地址、联系方式、业务范围等项目。表格的最前面,还有一份商贸局上呈到市委、市政府的一个2007年招商引资计划。
以沁阳市委、市政府的名义给予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一系列优厚待遇,这是沁阳市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的一颗“金刚钻”。
沁阳市政府在2005年7月11日下发了《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沁阳市荣誉市民”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试行)》,今年6月20日又下发了《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外来客商和优秀企业家颁发“沁阳市特别通行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隐情?专靠特殊优惠拉人
《通知》称,“依法注册、且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或年纳税500万元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享受的待遇有12项,其中包括娱乐场所消费不接受公安机关检查等。
非重大违法 客商车辆不受罚
未给予优惠 工作人员受查处
今年61岁的广东客商江永寿回忆,今年10月的一天,因为有急事,再加上对郑州的路况不太熟悉,出现了交通违法行为,造成车辆拥堵。在出示驾驶证接受检查的时候,他连同沁阳市政府颁发给自己的“荣誉市民证书”一同交给了交警。随后,交警说:“下次注意,这次可以走了。”
沁阳市宣传部门一名负责人则给记者讲了另两件与江永寿的遭遇相反的事例。
2004年底,有一位享受“荣誉市民”待遇的外地客商没有在沁阳市公安机关指定的地方停车,被值勤交警发现并对其进行罚款处理。最后,有关部门对这位交警进行了严厉批评。
2005年,一位外来投资者到该市一处景区游览,工作人员没有兑现“荣誉市民证”的相关优惠政策。有关部门了解到情况后,对该景区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诫免谈话,并对责任人警告处理,责令其向客商赔礼道歉。
争论!有违平等还是创新
《通知》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争议。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社会学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公开批评这种做法“违背了宪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为了吸引投资,给予投资商‘超国民待遇’,是对社会公平环境和法制环境的严重伤害”。
当地群众更是明显分成两派并进行激烈的“民间论战”。一部分群众认为,专家的批评切中要害;持相反意见者则表示,只要政府改革的方向不错、目标不偏,能吸引巨额投资搞活当地经济,解决就业问题,这才是真正的“创新性政府、创新性行政”。
面对争论,沁阳市商贸局局长郭汝星表示:“我们的初衷是宣传、营造出一种尊重、关心外地客商的氛围,这些优惠政策主要是给外地客商一种社会地位;我们的规定,也完全是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灵活掌握,没有超越法律。”
“违规”公务员被撤
面对争议,沁阳市委、市政府没有回避。他们还规定,凡是外商在本地投资超过一定规模的企业,每月1日到25日为“安静生产日”,全市职能部门一律不得对企业进行例行检查。这被称为一条“高压线”。据透露,到目前为止,已经有7名触动“高压线”的公务员的“官帽”被摘。
大客商的“超国民待遇”
娱乐场所消费不接受公安机关检查
车辆违法不罚款不扣证(重大交通事故除外)
子女入学自由择校
医院看病半价支付
风景区免收门票
配偶免费参观市政府组织的大型文体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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